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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信息来源:河南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QT411322250004 |
|---|---|
| 项目名称 | 方城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接受方城县纪委监委移交的罚没物品烟、酒一批公告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河南博凯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方城县 |
| 挂牌价格 | 175,00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0 |
| 挂牌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之日内将剩余拍卖成交价款(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和拍卖成交价款5%的佣金(河南博凯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及时缴纳至指定账户上,否则按违约处理。 二、本次拍卖标的物为方城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接收方城县纪委监委移交的罚没物品烟、酒一批,共计十个标的,以现状拍卖,拍卖成交,买受人应注意以下事项: 1、本次拍卖标的物为罚没物,拍卖人提供的物品清单、图片及描述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在报名时应提前实地看样,对标的物进行仔细勘查,并对拍卖标的物的瑕疵进行认真审查,对拍卖标的物的名称、种类、质量、数量、性状、型号规格、生产日期、生产批次、价格方面做出自我判断,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委托人及拍卖公司对该标的物的外观、真伪、质量均不做任何承诺,不提供开箱验货,不对该标的物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不承担因标的的真伪、质量等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3、委托人及拍卖人不对该标的物的三包质量、瓶盖松脱、酒体挥发、包装及瓶身或者香烟发霉、商标破坏、缺少说明书、是否为原包装及完整包装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物仅支持现场交割方式移交标的物,不提供快递发货,买受人应按交易合同时间自行前往标的物存放地办理交接手续,如逾期未领取标的物,标的物有关风险、安全事故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以及因此给委托人、拍卖人或第三方带来的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该标的物在成交交付时由买受人自行搬运,若在移交、搬运过程中出现损毁、破碎、安全事故等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