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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7:56信息来源:广东原文链接地址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7-44*开通会员可解锁*-454640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清远市黄茅峡水库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黄茅峡水库工程安全监测项目 | ||||||||||||||||||||||
| 标段(包)名称 | 黄茅峡水库工程大湾镇防护工程安全监测标 | ||||||||||||||||||||||
| 公示名称 | 黄茅峡水库工程大湾镇防护工程安全监测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00 |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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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候选人资格情况 | 候选人业绩情况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1 | 广东科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9*开通会员可解锁*05944D | 1 | 33068672.00元 | 验收标准:合格 | 60个月 | 符合资格要求 | 1、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安全监测04标合同; 2、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工程(不含鹿湖隧洞引水工程)安全监测项目服务合同; 3、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安全监测4标合同; 4、广州北江引水工程(水源工程)4#输水隧洞基于光纤传感技术运营期结构安全监测合同; | 高平 | 水工建筑高级工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1 | 1、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安全监测04标合同; 2、压力输水盾构隧洞原型结构试验研究监测及检测技术服务; 3、韩江鹿湖隧洞引水工程安全监测项目; 4、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工程(不含鹿湖隧洞引水工程)安全监测项目; | ||||||||||||
| 2 | 水利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 121*开通会员可解锁*64C | 2 | 32519184.23元 | 验收标准:合格 | 60个月 | 符合资格要求 | 1、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安全监测03标; 2、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安全监测工程(二期); 3、2024年度广西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Ⅴ分标; | 周彦章 | 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2*开通会员可解锁* | 1、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安全监测03标; 2、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安全监测工程(二期); 3、2024年度广西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Ⅴ分标; | ||||||||||||
| 3 |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9*开通会员可解锁*928500 | 3 | 31117258.06元 | 验收标准:合格 | 60个月 | 符合资格要求 | 1、金沙江上游拉哇水电站工程安全监测设备安装及施工期观测; 2、新疆大石峡水利枢纽工程安全监测工程(Ⅳ标); 3、引汉济渭二期工程安全监测项目检测II标项; 4、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安全监测工程; 5、龙岩市万安溪引水工程初步设计至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EPC)工程; 6、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安全监测1标合同; | 吴国晓 | 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2*开通会员可解锁* | 1、重庆蟠龙抽水蓄能电站安全监测设备安装及监测服务; 2、新疆库尔干水利枢纽工程安全监测; 3、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安全监测工程; |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东粤海黄茅峡水利水电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岗头村委会上巷村108号四层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钟工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东省水利厅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00 | 公示结束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00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