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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信息来源:央企招投标原文链接地址
第一卷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和方式 我公司已合法取得呼和浩特市城市副中心供热管网及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的施工承包资格,现决定对该工程的 供热管网及土建施工工程的实施和完成进行劳务招标。本次招标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中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城市副中心供热管网及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部内部组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施工地点: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 2.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沙尔沁工业园西部和南部,是尚未深度开发的片区,以荒草地为主,较适宜工程建设,本次修建的供热管网建设规模:(1)现状供热管网及户内改造部分:部分市政道路供热管网改造提升部分:改造提升一次供热管网,管径DN150-DN600,总长度约2×9280米;改造提升二次供热管网,管径DN200-DN250,总长度约2×1200米;如意园小区、光伏小镇区域、丰华3座换热站范围内的二次供热管网维修改造;村改居小区、爱迩电子厂宿舍楼室外二次管网、室内入户立管及暖气管道维修改造;7座换热站(丰华1#、2#、3#、华耀、公租房、2号站、8号站)装修翻新;暖气维修;(2)厂站设施部分:改造换热站1座(光伏小区回字楼换热站);新建热网集中控制中心1座;新建换热站9座(包括宏昌换热站、中意兴换热站、双奇换热站、阿特斯生活区换热站、中心校换热站、国道1#换热站、国道2#换热站、国道3#换热站、国道4#换热站)。本次招标工程为呼和浩特市城市副中心供热管网及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供热管网及土建施工工程,暂定数量详见招标清单。 3.招标范围:呼和浩特市城市副中心供热管网及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供热管网及土建施工工程。 4. 标段划分:1个,本次招标对供热管网及土建施工工程进行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劳务资质,且资质证件真实、有效,并能提供增值税票。 2.纳税人资格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 。 3.投标人需在《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格分包企业名录》内。 4.资金要求,乙方应于签订合同前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的5%的资金(不计息)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未缴纳或缴纳不足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首期计价款中予以扣除;乙方违约或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以在当期结算中扣除,当期结算不足抵扣的部分,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时,由乙方另行补足;乙方全面履行合同完毕且通过甲方验收,双方签订封账协议后6个月内,甲方不计利息返还。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各投标人原则上在同一个项目同类招标范围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在中铁鲁班招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最晚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9 日 9 时,逾时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4 日 9 时(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城市副中心供热管网及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部,地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 2.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招标人规定提交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小写: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风险告知 因扬尘管控、征拆、自然环境、政策等发包人不可控因素导致的人员、机械、设备窝工等的费用自行考虑。 七、确认 该招标公告随招标文件一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即说明已确认收知该招标公告及相关内容。 招 标 人:中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城市副中心供热管网及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部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 邮 编: 010111 联 系 人: 崔晓旭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5年 11 月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