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金龙大道四角楼高速出口路段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_碾压混凝土招标文件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04
发布于
广东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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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金龙大道四角楼高速出口路段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_碾压混凝土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3:40信息来源:央企招投标原文链接地址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金龙大道四角楼高速出口路段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碾压混凝土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CRCC-16J-2GS-202511-01

招标组织单位: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金龙大道四角楼高

速出口路段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五11

目 录

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6

第二部分 合同文件

第三部分 物资需求一览表

第四部分 技术规格书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附录1:投 标 函 61

附录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2

附录3:投标人资格声明 63

附录4:生产组织供应能力说明 65

附表1:投标物资报价表 66

附表2:物资描述表 68

附表3: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 69

附表4:偏离表 70

附表5:资格审查材料内容 71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金龙大道四角楼高速出口路段

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施工用 碾压混凝土 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CRCC-16J-2GS-202511-01

本次招标项目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金龙大道四角楼高速出口路段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博罗县交通局,承包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本项目工程需要的碾压混凝土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

2. 招标内容及方式

2.1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物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以及标的包件的划分详见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要求

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服务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不得存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一包一投,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4.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供应商注册

4.1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发布。

4.2 本次招标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平台发布通知。

5. 投标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

本次招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工作日:早上,8:00-11:30;下午14:00-17:00

5.1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中 “标书售价”一栏要求,向本次招标资金账户(见5.2本次招标资金账户)汇入标书款(汇款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投标人汇款后联系项目进行报名。

项目部详细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四角楼

购买标书联系人: 樊振巍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5.2 投标人报名后3日内需要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报名,后续登录注册账号即可参与投标报价,如果不能正常报价,需要联系招标人。注册流程详情见本次公告附件《物资招标系统供应商使用说明书》。

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分前,投标文件格式为电子版。邮箱地址为:565324854@qq.com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邮箱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开标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分前。开标方式为网络开标,投标时间截止时,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4 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6.4.1 加密要求:投标人需要对投标文件加密,密码应便于投标人记忆。

6.4.2文件编制及命名要求:投标文件应严格按招标文件中“3.1投标文件的组成”要求编制。文件命名:“公司名称+包件号+联系电话”。

6.4.3 文件大小要求:为确保文件上传顺利,电子投标文件在确保扫描件清晰的情况下,应该尽量压缩大小,原则上不超50MB。

6.4.4投标人参与同一种材料多个包件投标的,投标文件只提交一份即可。 不同种材料需要单独编制投标文件。

6.4.5 投标人应于开标后24小时内发送投标文件解压密码至邮箱。

7.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本次投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8. 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人为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金龙大道四角楼高速出口路段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中标通知下发,签订合同等后续工作均由招标人办理。

招标联系人: 樊振巍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9. 招标监督电话

本次招标集团公司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招标物资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金龙大道四角楼高速出口路段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用碾压混凝土招标采购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包件名称

包件编号

标书售价(元)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备注

1

碾压混凝土01

NYHNT-01

碾压混凝土

m3

2500.00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金龙大道四角楼高速出口路段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2、招标物资技术要求规格书

2.1、碾压混凝土

2.1.1碾压混凝土拌合材料:水泥、砂石、外加剂、矿物掺合料等,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1.2碾压混凝土技术要求

a、粗集料、细集料及混合料级配范围:

粗集料应选用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的碎石,且符合部颁《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30-2015)中的技术要求,压碎值≤30%。

细集料应采用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的天然河砂、细度模数在2.33.0 之间,砂中含泥量小于2.0%,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折算为S03)应小于0.5%,坚固性小于8%。

b、用水:

饮用水可直接作为碾压混凝土搅拌和养护用水,否则应对硫酸盐含量、含盐量、pH进行检验及不得有其他有害杂质。

c、外加剂:

在正常气候条件下,碾压混凝土基层强度形成快,基层可不使用外加剂。如气温较高,可使用减水剂、缓凝剂,掺量通过实验试验确定。考虑到本工程只能采取半幅施工半幅通车,施工车辆行车干扰大,预算中计列了缓凝剂的用量。

d、混合料组成设计:

碾压混凝土混合料配比应符合强度、工作性、耐久性等技术要求。

①混合料级配

混合料级配为连续级配,采用《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2015)中表3.5.4 中推荐的C-B-1 级配。

碾压混凝土基层混合料选用新料集料进行混合料配制;

②混合料设计强度

碾压混凝土基层强度应符合要求:(1)7d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MPa):7~10;(2)28d龄期弯拉强度(MPa):≥2.5;(3)碾压混凝土基层混合料水泥剂量宜为7~13%,不得>13%,具体剂量由试验确定。

③工作性

1.可压性:混合料经搅拌出料时,改进vc值宜大于20±5s,碾压时的改进vc 值直控制在30±5s。

2、易压实性:要求20sRA法压实度>95%。

e层间结合料:

碾压混凝土基层上层与下层层间结合采用水泥浆进行结合,水泥浆水泥用量为1.5kg/m2。2.1.3除满足本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外,其余均应遵循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JG)、地方标准(DB)和国际单位制(SI)。

2.1.4、水泥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水泥取样方法》

GB12573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GB/T1346-2011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

GB/T2419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

GB1345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式法)

GB/T8074-2008

《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

GB/T750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176-2017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GB/T17671-2021

2.1.5、水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混凝土拌合物用水标准》

JGJ63-2006

2.1.6、砂石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建筑用砂》

GB/T14684-2022

《建筑用碎石、卵石》

GB/T14685-2022

2.1.7、掺合料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1596-2017

《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GB/T50146-2014

2.1.8、外加剂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混凝土外加剂》

GB8076-2008

《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

GB8077-2012

以上标准均执行最新版本。

2.1.10、相关要求

为保证碾压混凝土质量、控制裂缝、提高耐久性,施工中所采用的碾压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除应符合有关规范及标准外,还应满足如下几点要求:

2.1.11水泥

(1)尽量采用水化热较低的水泥,控制水泥细度及 C3S 含量。由于增加细度及钢伸 C3S 含量,可以产生较高的早期强度,加快施工进度,但同时存在着较大水化热、导采用致自身收缩加大的问题,而且早期弹模大,在温度及收缩作用下,造成严重的早期开裂,因此建议采用低细度及C3S 含量的水泥;

(2)采用低碱含量的水泥,以克服碱骨料反应,混凝土中总碱含量应不超过1.8kg/m3;

(3)凝土拌合料中水溶氯离子总量不应超过胶结材料重量的 0.1%;预应力混凝土应不大于0.06%。

(4) 采用 42.5 及其以上的硅酸盐水泥,不采用超量掺有火山灰或粉煤灰的硅酸盐水泥。

(5)浇注承台等大体积混凝土时应控制水泥含量。

2.1.12粉煤灰等矿物掺和料

(1)粉煤灰是配置耐久性混凝土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适当添加粉煤灰等矿物掺合料。适当掺加矿物掺和料的混凝土通常较少开裂,在服务期渗透性较小,提高了混凝土的自防护能力。混合材料和未水化的水泥颗粒对混凝土微裂缝具有自愈合的能力。

(2)掺加的矿物掺合料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要求。

(3)当水胶比在 0.4~0.5之间时,粉煤灰最大量不宜超过胶结总量的 20%.当水胶比低于 0.4时,在满足强度与弹性模量要求的前提下,其掺量可适当提高。

(4)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转体刚构梁体的混凝士中不建议参加粉煤灰。

2.1.13水

除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外,水中氯离子含量超过 5mg/cm3的水不得使用。

2.1.14骨料:细骨料应选用级配合理、质地均匀坚固、吸水率低、空隙率小的洁净天然中粗河砂;粗骨料应选用级配合理、粒形良好、质地均匀坚固、线胀系数小的洁净碎石,不宜采用砂岩碎石。

2.1.15碾压混凝土其他注意事项

1)为了更好确定施工方案,确保碾压混凝土施工质量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建议本工程在正式施工前,先行铺筑试验段,试验段长度不小于200m。

通过碾压混凝土基层试验段确定施工材料要求、施工人员及机械配置、验证施工方案及配合比设计、优化施工工艺、明确施工质量控制要点及各项技术控制指标,最终通过试验段施工总结确定施工方案,以指导全线碾压混凝土基层规模化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2)碾压混凝土的拌和应采用振动搅拌技术进行搅拌当原材料、混凝土种类、混凝土强度等级等有变化时,应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及试拌,必要时重新铺筑试验路段,合格后方可搅拌生产。低温或高温天气时施工,拌合物出料温度宜控制在10~35℃,并应测定原材料温度、拌合物温度、改进VC值和RA值。

3)碾压混凝土的运输应符合《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T F30-2014)第6.2、第6.4 的各项技术要求。其中混合料拌和物出料到运输、铺筑完成允许的最长时间应符合《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T F30-2014)表6.4.2 的要求:不能满足时,应调整拌合场位置或添加外加剂等措施,具体由试验确定。

4)在碾压混凝土基层拼宽路段采用植筋完成路面拼接,植筋的钢筋等级按照纵缝处理原则,植筋的粘结剂必须采用专门配制的改性环氧树脂胶粘剂或改性乙烯基酯类粘胶剂,其安全性指标符合《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06)的规定。

5)碾压混凝土基层的铺筑除满足《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T F30-2014)第七章的技术要求外,还符合下列规定:

①碾压混凝土宜采用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摊铺,松铺系数应根据混凝土配合比、施工机械由试铺确定。

②施工过程中应连续供料、均匀摊铺、摊铺过程中不得随意变化速度或停顿。

③碾压应紧随摊铺机碾压,由于基层偏厚,要求施工时采用37T 重型压路机进行静压,并配合其他压路机进行压实,使之满足密实度的要求。

6)碾压混凝土的养生作业及验收应根据《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TF30-2014)、《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进行。

7)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注意:

(1)、钢材(不需要代理授权)、水泥、钢筋网片、钢绞线、锚具、支座、伸缩缝、防水材料(防水板、止水带、防水涂料等)、土工材料(土工布、土工格栅等)、外加剂(减水剂、速凝剂、阻锈剂等)、电线电缆,严格按《资格审查材料》(第一到八项)要求进行评审;外加剂类、电线电缆材料投标人《资格审查材料》中必须再提供近六个月的生产企业纳税证明和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2)、除第(1)项以外的其他材料如果投标人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第一到八项)有困难时,可只提供(二、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三、代理证明(生产商不需要提供);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彩印(正反面)扫描件;五、业绩证明(需要附合同证明);七、检测报告)五项材料。柴油必须再提供“成品油经营资质”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材料生产厂家和代理商,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

3.3、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3.4、投标人产品应具有由取得中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3.5、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誉,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在路局系统内无不良合作记录。

3.6、投标人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产品质量稳定,供货信誉良好。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行为和严重违约行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拟定中标人不存在铁路信用评价被限制投标的情况,不存在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目前在处罚有效期内;拟定中标人不存在与中国铁建内部单位不良合作记录。

3.7、投标人企业财务指标良好,近两年无连续亏损状况。

3.8、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

3.9、按照《资格审查材料》样表要求,真实、详细地提供《报名表》及汇款凭证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iso认证,代理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彩印(正反面),业绩证明(需要附合同证明),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检测报告,其他资料等八项相关资格审查材料。

3.10、外加剂类及电线电缆投标人需出具近六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和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项目批准文件及文号

1.1.2

招标编号

CRCC-16J-2GS-202511-01

1.1.3

招标人

详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组织机构

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1.1.5

项目名称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金龙大道四角楼高速出口路段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1.3.1

招标内容

碾压商品混凝土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营业范围要求: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财务能力要求: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履约信用要求: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没有不良记录;

其他要求:见公告中“2、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详情见“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9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开标前15天

招标人澄清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时,有特殊情况可延后。

文件发送方式:公告媒体上发布,请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定稿时注意查看澄清补遗。文件发布网址:https://www.crccep.com/ “物资招标采购”中“澄清文件”一栏

文件发送方式

1.11

偏离

不允许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2.2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时

投标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时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3.1

投标有效期

120天

3.4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不收取

3.4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不收取

3.5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2年至2024年 3年

3.5

近年类似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的年份要求

2022年至2024年 3年

3.5

投标物资的技术指标及检测报告

省、部级及以上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成果评审意见或鉴定证书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

3.6.4

投标文件份数

电子版一份

3.6.5

编制要求

电子版

4.1.4

电子版要求

见招标公告“6.4 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7.3.1

履约担保

见公告“7.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要求

一、总则

1.1 项目概况

本工程本标段位于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办事处境内,项目为旧路升级改造工程,改造长度主线长2.855km,起点位于军营桥附近,终点位于金龙大道博罗段与惠州段的交界处;右线长1.122km,小罗路长0.6km,起点位于金龙大道与金柏路交叉口附近,终点位于长城学校附近。采用城市主干道结合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全线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60km/h。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本次招标计划批准文件,本招标项目有关物资(下称招标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1.2招标编号:详情见招标公告。

1.1.3招标人:详情见招标公告。

1.1.4招标组织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3 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1.3.1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拆包投标。

1.3.2招标的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第三部分物资需求一览表。

1.3.3招标的技术要求:见第四部分技术规格书。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的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见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生产能力要求:见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能力要求:见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供货业绩要求:见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履约信用要求:见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 分包、转包

本招标物资不允许分包、转包。

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及以下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二部分 合同文件

第三部分 物资需求一览表

第四部分 技术规格书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所有答疑和补遗,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技术规格书中涉及商务条款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表述为准。

2.2招标文件的答疑和补遗

2.2.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说明、术语、技术规格书等。如发现招标文件缺页或印刷错误等问题,应及时告知招标组织单位,以便补齐,否则,责任自负。

2.2.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应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按本招标公告上写明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招标组织单位和招标人。

2.2.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遗或答疑,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发布。对于投标人未及时了解补遗或答疑信息,造成投标人投标错误,招标组织单位和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2.2.4对招标文件两次以上的补遗或答疑如对同一内容描述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

三、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附录1)

(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录2)

(3) 投标人资格声明(附录3)

(4) 生产组织供应能力说明(附录4)

(5) 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附表3)

(6) 偏离表(附表4,如有偏离需提供)

(7) 《资格审查材料》,按《资格审查材料样表》编制(附表5)

3.1.2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1.3电子版投标文件需按“3.6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签字盖章后扫描编辑成文档。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该按照招标公告“6. 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价。投标人应按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本次招标物资的投标报价为到站总价,包括出厂价、运杂费、服务费、税费等其他费用。投标人应按铁建云采平台报价单格式填写,表中各栏必须填写齐全,不得空白,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报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固定有效。

(3)投标人报出的运杂费单价等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固定有效。

3.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报价折扣。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公告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iso认证” 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iso认证等材料。

3.5.2 “代理证明”生产厂出具给代理商的代理证明等证明文件。

3.5.4“法人代表身份证彩印(正反面)”应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3.5.5 “业绩证明(需要附合同证明)”应附合同协议书,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应附企业的数据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和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7 “投标物资的技术指标及检测报告”应附生产厂执行的产品生产标准以及投标人送检产品的由取得中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包括封面)。

3.5.8 “其他资料”详情见《资格审查材料样表》中的要求。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6.4本次投标文件要求电子版正本一份,并编制目录。

四、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和命名

详情见招标公告“6.4 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详情见招标公告。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5.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五、开标与评标

5.1开标

详情见公告“6. 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由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系统在开标时间自动开标。

5.2评标

5.2.1评标委员会:招标组织单位负责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5.2.2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部分“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五部分“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5.2.3评标程序:本次评标按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审查、投标报价审查、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评标报告程序进行,具体详见评标办法。

5.3投标文件的澄清

5.3.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书面澄清,但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5.3.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要求。

5.4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六、定标

6.1 定标

6.1.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6.1.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招标人可以按中标候选人排序依序确定中标人。

6.2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将向中标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七、授予合同

7.1授予合同的标准

7.1.1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确定的中标人。

7.1.2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7.2调整

合同签订时,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要求对交货数量、交货地点和交货期进行调整,但数量调整范围应不超过原采购数量的±20%。

7.3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若因中标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若有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八、其它

8.1保密

8.1.1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8.1.2有关招标文件的发售、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与比较以及授予合同意向等有关的一切情况,均不得透露给投标人及其他任何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

8.2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2.1若出现下列规定的情况时,则重新招标:

(1)投标人不足三家或者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

(2)所有投标报价均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的价格时;

(3)出现了影响采购公正的重大违规行为;

(4)因出现重大变故,需要重新招标的。

8.2.2按8.2.1规定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有关监督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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