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康厝畲族乡畲家寨农业科技融合示范园项目(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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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2-04
发布于
福建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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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康厝畲族乡畲家寨农业科技融合示范园项目(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递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12信息来源: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文件编号 E35*开通会员可解锁*55002001Z03
投标资格 无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暂无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8,647,795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待定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00
延期后开标地点 暂无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福安市康厝畲族乡畲家寨农业科技融合示范园项目(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补充说明2

一、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任意一种形式提交:

1.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的文件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信用中国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并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2.根据《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2部门关于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宁建规〔2024〕2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24]41号)文件规定:实行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建省龙头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属于免缴投标保证金的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建省龙头企业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附上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二、本项目招标控制价excel格式以附件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三、本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12:00:00。

四、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福安市康厝畲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中宸泓(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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