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四省边际科创走廊核心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园区道路及配套工程(衢化西路-衢化东路)施工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0-24
发布于
浙江衢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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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四省边际科创走廊核心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园区道路及配套工程(衢化西路-衢化东路)施工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信息来源: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衢州四省边际科创走廊核心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园区道路及配套工程(衢化西路-衢化东路)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衢州四省边际科创走廊核心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园区道路及配套工程(衢化西路-衢化东路)已经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衢发改审【2025】195号赋码,项目代码2509-33*开通会员可解锁*-51753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预算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衢州市市政公用管理服务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衢州四省边际科创走廊核心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园区道路及配套工程(衢化西路-衢化东路)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15983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38813万元,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综合管线及排水工程、海绵城市、河道迁改、交通安全设施、智能交通、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含亮化)等各专业的施工;道路等级:主线为城市快速路;地面辅道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快速路主线80km/h,地面辅道50km/h,匝道40km/h;车道数:快速路主线标准段为双向4车道+应急车道,地面辅道双向4~6车道规模;荷载:BZZ—100型标准;车道宽度:快速路主线:混行车道为3.75m、小型车道为3.5m;地面道路为3.5m;匝道为3.5m;交叉口进口车道最小宽度为3m。包含以下内容:(1)快速路高架桥一座:工程范围内桥梁全长约4.8km(含桥梁台后路基段),主线规模为双向4车道+应急车道;(2)地面道路及地下管线:地面道路与高架桥同路由敷设,全长约5km,双向6车道规模;全线涉及各类管线迁改及新建工程;(3)河道及闸站:南环河(衢化路—白沙溪段)河道拓宽整治,全长约1.88km,包含护岸工程3.5km,水闸拆复建1座等;(4)道路附属工程:主线快速路及地面道路涉及的交安设施、智能交通及照明设施等;(5)景观绿化:路内以及路侧范围绿化的整体提升改造和亮化等工程。

建设地点:位于衢州市柯城区,本次浙西大道改造西起衢化西路西,东至衢化东路东。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综合管线及排水工程、海绵城市、河道迁改、交通安全设施、智能交通、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含亮化)等各专业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联系单及工程量清单)其中,□建筑面积(房建类总建筑面积)㎡。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14926.3192万元;备注:含税前暂列金3886.967389万元(其中标化工地增加费286.967389万元,其他暂列金额3600万元),暂估价4714.6361万元。

2.3施工总工期:900个日历天(其中高架桥部分须在2028年春节前具备通车条件)。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自 2020 年 07 月 0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则指牵头人或成员)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在4亿元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不含养护工程及大中修工程)城市快速路或城市主干路施工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交易单②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五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四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责任主体签署合格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若业绩项目名称未明确标注“城市快速路或城市主干路”,则依据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进行认定:当材料显示项目设计速度≥6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或城市主干路(须明确城市快速路或城市主干路的具体金额,金额未达到4亿元的不予认定),即可认定为相关业绩。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最晚的落款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交易单或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业主证明中载明低的为准。若业绩为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承接,其证明材料中须明确体现投标人自身具体承担的工程量及对应金额。业主证明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业主证明”格式。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原件扫描件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制件编入资格审查文件)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予认定。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3个;②联合体各方均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③联合体各自须委派相同等级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其中一名为总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须满足本招标公告3.7、3.8的要求,且须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加盖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印章);④业绩证明材料由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提供,联合体参加的只需提供一个项目负责人业绩;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统筹策划、协调、建设管理和工程施工等工作;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⑥联合体各方均须同时满足上述3.2条要求;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8(1)投标截止时间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工程。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要求5人,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https://jzsc.jst.zj.gov.cn/PublicWeb/index.html#/)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https://wenshu.court.gov.cn/);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

3.13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https://app.gjzwfw.gov.cn/jmopen/webapp/html5/fgwxyxxpc/index.html)

(注:有效期:当事人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期限为3年,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列入决定之日起计算。此外,为鼓励违法失信当事人主动纠错、重塑信用,《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对信用修复作出规定,给予当事人改过自新、提前移出的机会。《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同时符合三个条件,可以向人社部门申请提前移出失信惩戒名单。一是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二是改正之日起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满6个月);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17 招标人对项目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基本配备数量及资格要求招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做相应调整

序号

岗位

提供证书人数(人)

资格要求

1

★项目负责人

1-3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2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配)

4

施工员

5

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配)

5

质量员

5

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配)

6

资料员

2

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同时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配)

7

材料员

2

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同时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配)

8

造价工程师

2

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2人(注册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执业资格;

备注

1.以上人员均不得互相兼任。注:职称证明材料具备①或②:纸质版职称证书的扫描件及获得职称的任职公布文件的扫描件;②电子职称证书截图(包含查询二维码)。

2.以上带★人员在投标时根据拟派情况填写,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制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 年 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缴纳保险证明(能体现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社保由投标人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缴纳的也予以认可。

□退休聘用人员须提供劳务合同和退休证明,但截至投标截止日已年满65周岁的不得配备。

3.以上无★人员在投标时根据拟派情况须填写,无需提供相应证书材料,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时作为派驻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以上所有人员在合同签订时须提供签订合同止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缴纳保险证明(能体现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社保由投标人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缴纳的也予以认可,□退休聘用人员须提供劳务合同和退休证明,但截至投标截止日已年满65周岁的不得配备。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 。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5.4.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提交即完成。 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5.5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

5.6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异议截止日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3日17:00时。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1月14日0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qz.gov.cn/)。

□ 6.2 (投标文件需递交的其他内容,如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递交的地点、方式、要求等)。

7.特别提醒

7.1投标人需在投标日期截止前进入主体库更新主体信息,经营资质、职业人员、企业业绩、企业获奖、各类证书、奖惩记录等将作为推荐环节的重要推荐依据。(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端,点击右上角头像中的单位信息后对单位信息进行更新)

7.2 投标人未对主体信息更新的,造成的未被推荐为正式投标人或未被确定为中标人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不作为废标处理,不影响最终投标和开标、评标结果,且事后投标人对开标不得提出异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衢州市钱江大道2号数字经济产业园A座

邮政编码: 324000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投诉受理部门: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衢州市钱江大道2号数字经济产业园A座

邮政编码: 324000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衢州市市政公用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府东街386号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新姜村156号

联系人:李工、朱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798564198@qq.com

2025年 10 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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