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故黄流域生态湿地保护与利用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5-11-13
发布于
安徽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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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故黄流域生态湿地保护与利用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16信息来源: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

砀山县故黄流域生态湿地保护与利用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砀山县故黄流域生态湿地保护与利用项目(EPC)

招标项目编号

EP-DSGC2025057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名称

安徽省砀郡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砀山县砀城镇旭日路

联系人及电话

陈经理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铭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桥区西关街道银河绿苑北区49#102室

联系人及电话

张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

安徽万华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安徽双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

砀山中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

安徽晟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

砀山县官庄镇吴集村

砀山县砀城镇万景观邸4栋502室

安徽省宿州汤??桥区银河三路以北磬云路以西水木清华小区 14#0101 室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

能力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投标报价(费率%/元)

98.36%

(688520000元)

98.75%

(691250000元)

97.90%

(685300000元)

工期( 日历天)

计划总工期:690 日历天;①设计工期:9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起始日期(图纸审查时间不在设计工期内);②建设工期:600 日历天(不含设计工期),开工日期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总工期:690 日历天;①设计工期:9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起始日期(图纸审查时间不在设计工期内);②建设工期:600 日历天(不含设计工期),开工日期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690日历天

质量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 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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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姓名

张培

张鹏

程祖朋

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证

二级建造师证

二级建造师证

证书编号

皖234131457340

皖234131454432

皖234161616573

设计负责人

姓名

曹春来

卢浩

高伟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2*开通会员可解锁*

2*开通会员可解锁*

2*开通会员可解锁*

综合评估得分

88.99

83.69

82.57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公示时间

2025 年 11月13日-2025 年 11月18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金额:228592.80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 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 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 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 择项目,点击“异议 ”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注意事项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 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 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 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 公管委[2022]2 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 诉。

投诉受理单位

砀山县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

砀山县砀城镇新政路

联系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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