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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16信息来源: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
| 砀山县故黄流域生态湿地保护与利用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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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名称 |
砀山县故黄流域生态湿地保护与利用项目(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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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编号 |
EP-DSGC2025057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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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名称 |
安徽省砀郡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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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砀山县砀城镇旭日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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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及电话 |
陈经理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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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铭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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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桥区西关街道银河绿苑北区49#1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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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及电话 |
张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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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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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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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 安徽万华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安徽双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 砀山中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 安徽晟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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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砀山县官庄镇吴集村 |
砀山县砀城镇万景观邸4栋502室 |
安徽省宿州汤??桥区银河三路以北磬云路以西水木清华小区 14#0101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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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 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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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费率%/元) |
98.36% (688520000元) |
98.75% (691250000元) |
97.90% (6853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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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 日历天) |
计划总工期:690 日历天;①设计工期:9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起始日期(图纸审查时间不在设计工期内);②建设工期:600 日历天(不含设计工期),开工日期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
计划总工期:690 日历天;①设计工期:9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起始日期(图纸审查时间不在设计工期内);②建设工期:600 日历天(不含设计工期),开工日期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
69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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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标准 |
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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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 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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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张培 |
张鹏 |
程祖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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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证 |
二级建造师证 |
二级建造师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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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编号 |
皖234131457340 |
皖234131454432 |
皖2341616165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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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曹春来 |
卢浩 |
高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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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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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编号 |
2*开通会员可解锁* |
2*开通会员可解锁* |
2*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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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评估得分 |
88.99 |
83.69 |
8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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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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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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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时间 |
2025 年 11月13日-2025 年 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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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费 |
收费金额:228592.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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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 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 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 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 择项目,点击“异议 ”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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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 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 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 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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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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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 公管委[2022]2 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 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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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受理单位 |
砀山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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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砀山县砀城镇新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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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联系电话 |
政策法规股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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