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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23:00信息来源: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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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26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yichangFJSZSGZHPG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宜昌国诚100万吨涂镀板技改项目(标段编号:YCA120001-202503-01)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提问及回复部分: 问题1:“(2)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负责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产生与办理除施工许可证以外的其它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已含在合同价中。承包人应在发包人下达相关通知 30 天内及时办理本工程开、竣工手续所需证件、批件,并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如因承包人未能及时交纳相关费用延误发包人办理上述手续,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应付进度款中代为交纳,且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1 万元/次的违约金。”澄清说明:按照法律法规,此费用应该由建设方承担。承包方可提供配合服务。 回复1: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②工程保修期内发现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返工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并按该不合格项目所处分项工程造价 5%计算向发包人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澄清说明:根据相关法规,承包方承担了保修责任就不应再另外罚款。否则导致承包方不履行保修责任,以接受罚款替代保修,对发包方不利。 回复2: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4、其它造价调整约定:(3)因发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的工程变更、工程量清单错误(漏项、掉项、工程量偏差)导致费用增加时,变更增加费用应在支付当期进度款时一并申报(否则结算时发包人有权扣除审定增加费用的 20%);进度付款时只计合同内工程量,合同外增加费用在工程竣工办理结算时一并支付。(4)本项目承包人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 14 日内,向发包人提供书面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审核意见,逾期未提交者,视为对招标清单及图纸无异议,结算时因工程量清单错误(漏项、掉项、工程量偏差)导致的费用增加一律不予计算。合同价款调整部分是指因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错误(如有)、工程量清单漏项(如有)、计算偏差(如有)、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价差调整、工程索赔等原因增加或减少工程价款,不含争议部分。澄清说明:1、招标文件中相关描述互相矛盾;2、因涉及最后结算及各专业工程量偏差澄清。需要明确:结算为固定单价模式(正负15%以内),工程量以竣工图为准计算:竣工图=施工图+现场变更签单。 回复3: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八、其他说明中:“2、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计入工程暂列金中,共计 137646.65 元(除税价)”。 回复4:详本次答疑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二、招标人澄清及修改部分: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壹亿贰仟壹佰伍拾万零玖仟捌佰零伍元贰角玖分(? :*开通会员可解锁*.29元),请各投标人在“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文件领取”菜单中自行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文件。 2、专用条款7.2.1 合同工期修改为365日历天。 3、工程量清单说明2.9中规费中的“工程排污费”投标时,按照《市住建委关于转发2018版〈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等定额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18〕44号)要求执行,结算时应按实际发生计取,由发包人承担。修改为:规费中的“工程排污费"投标时,按照《市住建委关于转发2018版(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等定额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18)44号)要求执行,结算时应按实际发生计取,由承包人承担。 4、本项目的图纸以本次澄清修改发布的版本为准。 5、本项目的技术附件以本次澄清修改发布的版本为准。 6、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以本次澄清修改发布的版本为准。 7、本次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国诚涂镀板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正大路27号 联系人:刘志强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97号三峡企业基地北4号楼 联系人:李芳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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