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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5:21信息来源: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原文链接地址
温州港状元岙港区二期工程5号泊位电动正面吊、电动堆高机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3*开通会员可解锁*72001
温州港状元岙港区二期工程(简称本项目)经交通运输部交函水[2014]319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温州港状元岙港区二期工程新建3个5万吨级集装箱泊位(码头结构按靠泊10万吨级集装箱船舶设计)及后方陆域配套设施,码头总长969m,设计年吞吐量150万TEU。码头设计通过能力155万TEU。本工程港区后方陆域征地总面积81.7万平方米,陆域南北向平均纵深约800m,东西向宽约970m,场地内主要布置集装箱堆场、道路、管理区、生产辅助区等配套设施。投资概算约28.56亿元。建设地址位于状元岙西北侧,东侧紧邻已建的状元岙港区一期工程,地理坐标概位121°06′40″E,27°53′50″N。项目业主为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电动正面吊、电动堆高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温州港状元岙港区二期工程5号泊位电动正面吊、电动堆高机采购,招标内容为5号泊位1台集装箱电动正面吊、2台集装箱空箱电动堆高机的总体设计、制造、运输(含项目现场的卸货、吊装)、现场安装及调试、性能复核、技术服务、第三方检验(要求通过特种设备检验)、验收、技术培训直至交钥匙投产和质量保证期售后服务等一切工作。
要求如下:(1)每台设备的行驶里程不超过100公里;(2)中标人必须负责完成设备的首次检测工作(费用由中标人支付),以拿到特种设备合格检测报告为准,直至双方签署验收证书为“交钥匙工程”。(3)每台设备必须是近6个月内生产的原装新车。(4)设备涂装设计及标准需按照《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港机视觉形象系统》的相关要求来执行。
其他具体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 招标内容和技术要求 技术规格书”,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约700 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2、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3、技术要求: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合同范围内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含验收的时间,不含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检验时间)。
5、质保期:整机不少于24个月(时间从设备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算,技术要求中有特殊说明的按技术要求执行,如厂商本身承诺的产品质保期高于此要求的则按照厂商承诺执行)。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在定标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拟中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截止日的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
2、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如投标人的分公司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则该投标人不予以否决投标处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中查询为准(以评审当日查询为准);
3、投标人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虽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已执行完结者则需提供人民法院结案的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按http://www.court.gov.cn,“进入网站首页→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的途径查询为准(以评审当日查询为准);
4、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投标人必须为本次电动正面吊、电动堆高机设备招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制造商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制造商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制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制造商的授权文件及制造商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制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代理商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5、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销售所投品牌集装箱电动正面吊产品的业绩(制造商的销售业绩可作为其授权代理商的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规格等信息,若以上资料不能体现业绩规格等信息的,还应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销售所投品牌集装箱空箱电动堆高机产品的业绩(制造商的销售业绩可作为其授权代理商的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规格等信息,若以上资料不能体现业绩规格等信息的,还应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下同))。
(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CA的投标人,请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企业注册及CA办理(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41170/index.html)。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eweb.wenzhou.gov.cn)上发布。
六、行政监督部门
名 称: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市场监管处
地 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名 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186-1号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瓯江路海港大厦1号楼
联系人:陈先生、王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申花路口绿城紫金广场C座9楼
联系人:苏循华、刘晓飞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6868165@qq.com
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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