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挂牌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信息来源:E交易平台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N0117FCZZ252298-2 |
|---|---|
| 项目名称 |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位于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37号文心楼A一楼7#的房屋公开招租(二次挂牌)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20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1 |
| 挂牌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进行现场踏勘后取得现场踏勘确认单盖章(现场踏勘确认单需提前自行打印),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踏勘费用自理;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开展经营活动,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六、出租标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不动产权证,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并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关于办理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的相关政策;成交后,不能以出租标的现状影响其办理上述手续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出租方及江苏产权不负责办理上述手续; 七、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八、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九、房屋租赁用途:仅限经营校园超市,所有商品必须明码标价并按照学校规定经营,商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镇江大润发优鲜APP原价商品(特价、活动商品除外)。经营范围:师生日常生活用品(不含体育用品、电子耗材)和学习用品、预包装食品、水果、面包(卖保质期在15天以内的面包)等;不得在超市内进行食品再加工;不得经营可能危害校园安全的商品(如管制刀具、电吹风、热得快、电热蚊香器、蚊香、自加热类商品等),所售商品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的产品须有3C认证标识,否则禁止销售;严禁销售烟、酒、含酒精的饮料产品及三无产品;不得制作销售三餐主食、热食加工及油炸类小吃(含二次加热,包括烤肠、馒头、生煎、包子、面条、面饼、饺子、汤圆、甜品、饭团、盒饭、肉串等食品),不提供热水服务。具体要求详见合同,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十、学校不承诺承租单位为校内独家经营,后期会根据学生的需求和学校整体规划,新增一部分商业网点项目。目前与校园超市有关商业网项目:自动售卖机、面包店、蜜雪冰城等。承租方充分考虑此风险因素。 十一、承租方经营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会员卡、充值卡等先充值后使用的卡券。 十二、不得用于经营以下项目:1.易燃易爆的项目;2.有明火、油烟、噪声、异味、环境污染的项目;3.封建迷信的项目;4.传播、售卖不健康的文化书籍及音像资料;5.售卖假冒伪劣商品;6.网吧、电玩、娱乐、棋牌以及类似的项目;7.各种休闲项目(洗头房、足疗、休闲中心等);8.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9.管理部门认定“不能从事的行为”。意向承租方应于现场勘查提出并确认经营服务行业,在获得出租方认可下签署现场勘查书。 十三、一旦成交后,承租方须自行办理并获得相关部门(如:市场监督、税务、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消防、治安、市容、环保、住建等部门)许可经营资质。租赁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工商、税务、消防、治安、市容、环保、卫生、食品安全、房屋装修施工安全等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