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25-86/公资-车辆1/浙G6181Q
发布时间:
2025-09-02
发布于
浙江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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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25-86/公资-车辆1/浙G6181Q

挂牌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信息来源: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GR2025ZJ1007776
项目名称 W25-86/公资-车辆1/浙G6181Q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义乌市公共资产事务中心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6,00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5
挂牌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交易方式 其他
转让说明事项 1、凡参加竞买者应事先认真咨询、实物查看,了解标的的实际状况,慎重应价。标的物如有视频资料、图片、图纸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勘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物资竞价人拟参加竞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对处置标的进行现场察看,但到现场察看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由其自负。车辆竞价人拟参加竞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对处置标的进行现场察看,但到现场察看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由其自负。现场看车只提供静态察看服务,不进行车辆移动、发动、试驾。)交易所对处置标的的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2、标的物移交给竞得人后,竞得人应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合理安全使用竞得标的物,使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竞得人承担责任。 3、竞得人在清移时(过户期间)须注意安全,应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若竞得人在搬移(过户)期间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出让方概不负责。由搬运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出让方概不负责。 4、竞买人对竞得的标的物进行加工并销售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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