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化验分析中心化学分析设备采购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08-22
发布于
辽宁盘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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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化验分析中心化学分析设备采购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20:08信息来源:央企招投标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化验分析中心化学分析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30%,其他资金(银行贷款)7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分析中心化学分析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包)编号 货物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技术规格 交货期 交货地点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 备注
C11*开通会员可解锁*11092001 卡尔费休气体水份分析仪 2.000 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后3个月到货 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所在地指定地点交货 800.00
卡尔费休滴定仪 6.000 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后3个月到货 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所在地指定地点交货
溴价溴指数测定仪 2.000 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后3个月到货 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所在地指定地点交货
自动电位滴定仪 8.000 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后3个月到货 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所在地指定地点交货
C11*开通会员可解锁*11092002 万分之一电子分析天平 10.000 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后3个月到货 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所在地指定地点交货 800.00
十万分之一电子分析天平 1.000 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后3个月到货 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所在地指定地点交货
十分之一电子分析天平 3.000 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后3个月到货 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所在地指定地点交货
千分之一电子分析天平 1.000 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后3个月到货 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所在地指定地点交货
快速水分测定仪 2.000 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后3个月到货 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所在地指定地点交货
百分之一电子分析天平 3.000 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后3个月到货 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所在地指定地点交货
C11*开通会员可解锁*11092003 TOC分析仪 2.000 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后3个月到货 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所在地指定地点交货 80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扫描件);资质,(2)财务要求:不要求资质, (3)业绩要求: 标包1: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7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若为制造商,投标人所投产品(包含卡尔费休滴定仪、卡尔费休气体水份分析仪、溴价溴指数测定仪、自动电位滴定仪)须具有运行业绩;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包含卡尔费休滴定仪、卡尔费休气体水份分析仪、溴价溴指数测定仪、自动电位滴定仪)销售业绩,且销售业绩中的所投产品须已运行(提供运行证明材料)。 标包2: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7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若为制造商,投标人所投产品(包含十万分之一电子分析天平、快速水分测定仪)须具有运行业绩;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包含十万分之一电子分析天平、快速水分测定仪)销售业绩,且销售业绩中的所投产品须已运行(提供运行证明材料)。 标包3: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7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若为制造商,投标人所投产品(TOC分析仪)须具有运行业绩;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TOC分析仪)销售业绩,且单项销售业绩中的所投产品须已运行(提供运行证明材料)。 注:①单个业绩合同是指单份合同或单个框架协议。投标人须提供包含上述信息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含双方盖章页、项目名称、货物名称、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及签订日期页。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框架协议主合同及同一框架合同项下的采购订单(按单份合同计算),订单应体现与框架协议相匹配的信息)。以上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供货内容页的相关信息,则须提供技术协议或技术附件等有效证明文件。 ②由使用单位出具的运行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运行证明材料,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已投入运行业绩说明(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说明)。 ③业绩证明可提供1份或多份合同。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信息不全,则视为无效业绩。 (4)信誉要求: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7日内,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注: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查询投标人公司名称并提交查询截图。(评审时现场查验核实)。 (5)其他要求: a.投标人无违法、违约和不良诉讼,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b.两年内(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在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采购过程中不存在被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认定或视为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导致否决投标(报价)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c.投标人须承诺在招标全过程中,投标人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实地考察。一旦发生投标人拒绝配合,或发现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则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自动取消,并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d.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授权①制造商对投标人的授权书。②制造商授权给分支机构(或控股单位)的授权书,再由分支机构(或控股单位)授权给投标人的授权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23时55分00秒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23时55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图纸类别:无图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2号楼209室。

5.3 投标人递交的纸质版文件仅作为资料归档使用,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滨海大道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指挥部

邮编:124000

联系人:孙树文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十号院

邮编:100089

联系人:梁俊、杨如钰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电子邮件:1294295162@qq.com

8.投诉/异议受理

单位名称: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树文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滨海大道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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