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2022年中央财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老湖镇、银山镇、斑鸠店镇、新湖镇、沙河站镇等17个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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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03
发布于
山东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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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2022年中央财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老湖镇、银山镇、斑鸠店镇、新湖镇、沙河站镇等17个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8:15信息来源: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东平县2022年中央财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老湖镇、银山镇、斑鸠店镇、新湖镇、沙河站镇等17个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607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P-GC-2022*开通会员可解锁*、02、03、04、05、06、07、08、09、10、11、12、13、14

项目名称:东平县2022年中央财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老湖镇、银山镇、斑鸠店镇、新湖镇、沙河站镇等17个项目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3184.8776万元,其中:第一标段

490.718210万元,第二标段368.779298万元,第三标段511.560376万元,第四标段519.923599万元,第五标段303.848075万元,第六标段526.125737万元,第七标段104.558736万元,第八标段102.966388万元,第九标段104.358322万元,第十标段104.971702万元,第十一标段12.892463万元,第十二标段7.673406万元,第十三标段15.496525万元,第十四标段11.004763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90天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十四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东平县2022年中央财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斑鸠店镇东堂子、西堂子村片耕地排涝工程建设项目;

第二标段:东平县2022年中央财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斑鸠店镇焦村村片、名山村耕地排涝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标段:东平县2022年中央财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老湖镇凤凰山、九女泉山田园综合体道路提升项目;

第四标段:东平县2022年中央财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老湖镇展营村至七里铺村道路提升项目;

第五标段:东平县2022年中央财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沙河站镇大杨庄村至张村道路提升项目;

第六标段:东平县2022年中央财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银山镇际华军靴加工车间配套项目;

第七标段:东平县2022年中央财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斑鸠店镇王庙村、魏河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第八标段:东平县2022年中央财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斑鸠店镇山咀村、中堂子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第九标段:东平县2022年中央财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新湖镇七神堂村、西王洼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第十标段:东平县2022年中央财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新湖镇郝洼村、齐桥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第十一标段:东平县2022年中央财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斑鸠店镇东堂子村、西堂子村、焦村、名山村耕地排涝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第十二标段:东平县2022年中央财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老湖镇凤凰山、九女泉山田园综合体道路提升项目监理服务;

第十三标段:东平县2022年中央财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老湖镇、沙河站镇及新湖镇七神堂村等4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监理服务;

第十四标段:东平县2022年中央财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银山镇际华军靴加工车间配套及斑鸠店镇王庙村等4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监理服务;

注:投标人均可投报上述多个标段,但只允许成交一个标段。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二标段: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本项目建设的相应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 四、五标段: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本项目建设的相应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六标段: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本项目建设的相应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七、 八、九、十标段: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本项目建设的相应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十一至十四标段: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住建部门颁发)或监理综合资质(住建部门颁发)或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住建部门颁发)或水利工程施工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水利部门颁发),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水工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3投标人须在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领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8时3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30分,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taggzyjy.com.cn)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需在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答疑后修改的最终文件为准,投标人应下载最终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潜在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4、售价:0 元。

5、其他说明: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09时00分。

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平县移民服务中心

地址:东平县佛山街19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东平县东平街道稻香街81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刚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监督单位: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科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异议和投诉

8.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3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刚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东平县东平街道稻香街81号

邮编:271500

8.4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向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科(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地址:东平县平湖路中段)投诉。

8.5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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