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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226,973.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FJSGZHPG[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鹰冠小区老旧小区更新改造项目 答疑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鹰冠小区老旧小区更新改造项目”答疑补遗通知内容如下,本次发布的答疑补遗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补遗文件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 一、答疑文件 提问1:招标文件P45页,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人员职称(或执业)证书“投标人拟派下列人员中,每具有 1 个职称(或执业)证书(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职称(或执业)证书不参与商务评审),得 4 分,本项最多得 4 分:其他拟派人员职称(或执业)证书:本项目拟派人员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请问:拟派的其他人只需要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是否还需要同时具备建安C证? 回复:拟派的其他人员只需要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不需要同时具备建安C证。 提问2:请明确是否有业主专家,是否异地评标?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不采用异地评标。 提问3:请明确是否有业主专家,是否异地评标?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不采用异地评标。 提问4: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22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这里的部分单项报价是指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总价?还是指分部分项清单和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还是指包含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在内的所有清单项?请予明确。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提问5:有没有人行贿专家,有的话我们就不参加了。 回复:提问与项目无关。 提问6: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回复: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已包含所有承诺,投标人不用再提供其他承诺。 提问7: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回复:可以。 提问8: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回复:可以。 提问9: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拟派人员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吗? 回复:拟派的其他人员只需要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不需要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 提问10:请问招标人是否委派业主专家参与评标吗?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提问11: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回复:不需要。 提问12: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就要提供说明吗?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提问13:我公司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工程完成80%后因项目经理离职申请项目经理变更,请问招标人我公司业绩可以作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业绩吗? 回复:可以。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材料,若项目经理姓名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提问14: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部分单项报价是指单项工程的合价低于警戒线提供合理说明还是清单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提供合理说明呢?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提问15:我公司业绩项目经理变更过,竣工验收报告中能够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还需要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吗? 回复:不需要。若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中存在项目经理名字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提问16:我公司合同协议书和竣工报告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名字,合同专用条款中能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能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的关键页来证明是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吗? 回复: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提问17:项目经理以前在其他公司执业的业绩可以在本项目作为项目经理业绩使用吗? 回复:可以。 提问18:建筑装修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回复:满足。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资料须满足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提问19: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回复:可以。 提问20: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查询截图吗?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对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的赋码和可查询不做强制性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2财务要求提供即可。 提问21:现在除了没有技术方案的低价项目评标专家不被围猎,哪个项目不围猎评标专家,请问招标人如何保证公平? 回复: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若发现相关线索,请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提问22: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回复: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 PDF 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地方,以加盖公章的PDF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固定格式无法更改的除外)。 提问23: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页面招标人名称需要填写吗? 回复:需要。 提问24:业绩必须是新建建筑工程吗? 回复:可以是新建建筑工程也可以是改扩建建筑工程。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资料须满足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提问25:招标文件3.2投标报价第14项: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最高限价的 85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这里的部分单项报价是指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总价?还是有限价的分部分项清单和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还是包含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在内的所有清单?请予以明确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二、补遗文件 1、对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款中 5.3项目经理业绩做如下修改:将项目经理业绩起始时间由2022年调整为2023年,其余内容仍按招标文件执行。 2、对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中2.2.2(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做如下修改:将投标人业绩起始时间由2022年调整为2023年,其余内容仍按招标文件执行。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投标报价中第14条内容修改为: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最高限价的85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3)投标总报价中第3条内容修改为:?3.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22内容修改为: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招 标 人: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两路口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睿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