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和利用示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TCZX-202510FJ-566001001)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5-11-12
发布于
湖北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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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和利用示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TCZX-202510FJ-566001001)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6:52信息来源: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TCZX-202510FJ-566001001

一、招标概况

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开通会员可解锁*>在 开标,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1名 第1名 第1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联合体】中煜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崇阳县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武汉生态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通城城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湖北省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赤壁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建安工程费97.5%;设计费49.5 建安工程费97%;设计费49.7% 建安工程费97.8%;设计费49.85
质量(如有)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365> <365日历天> <365>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2、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行政监督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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