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视觉创新智造基地项目-城北片排水渠系及管网建设工程-暨北路渠道工程施工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14
发布于
浙江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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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视觉创新智造基地项目-城北片排水渠系及管网建设工程-暨北路渠道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3:58信息来源: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智能视觉创新智造基地项目-城北片排水渠系及管网建设工程-暨北路渠道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智能视觉创新智造基地项目-城北片排水渠系及管网建设工程-暨北路渠道工程 已由 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2503-33*开通会员可解锁*-536033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诸暨市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诸暨市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智能视觉创新智造基地项目-城北片排水渠系及管网建设工程-暨北路渠道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 12463.21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10831.10 万元,建设规模: 本工程主要内容为暨北路新建渠道位于暨阳街道大侣片区,起始于北二环路,沿新建暨北路西侧退缩绿化带往北排入安防北路新建大侣电排站主渠道,全长约3120m,渠底宽度为3.5~7.0m,渠道深2.88~6.11m。其中大侣路以北段明渠,该段新建明渠复式断面-生态方桩护岸+顶部绿化放坡228m,新建明渠复式断面-生态板桩护岸+顶部绿化放坡1294m,新建U型槽+顶部绿化放坡29m;大侣路以南段明渠,该段新建明渠复式断面-2m高格宾石笼挡墙护岸+顶部绿化放坡628m,新建明渠梯形断面-雷诺护坡+坡面绿化473m;全线新建3500x2000~7000x2500雨水箱涵410m,新建雨污水管道最大管径DN1500 建设地点: 诸暨市暨阳街道暨北路西侧

2.2招标范围: 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排水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工程,详见设计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联系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9105.2869万元

2.3施工总工期: 730 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2020 7 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单个合同渠道长度600米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若采用联合体业绩的,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施工任务需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

须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施工许可证④开工报告,上述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项目发包人及项目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上述资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批准材料。

工程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发出时间为准。

若提供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须附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施工任务需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制件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应同时载明3.1、3.2、3.3等内容)

3.5□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 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0 年 7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8?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其他: / 。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 7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诸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zhuji.gov.cn/tpbidder)。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诸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12 11 09 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诸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zhuji.gov.cn/tpbidder)。

7.监管机构: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诸暨市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诸暨市陶朱街道文种南路18号 地 址: 诸暨市浣东街道恒远大厦1502室

联系人: 陈 林 联系人: 钟 洁

工作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工作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 / 邮 箱: 153525120@qq.com

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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