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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9:17信息来源:江苏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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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现对江苏江宁汤山方山国家地质公园配套设施项目垂直电梯改造工程(编号:JNFJ2501246-01SGGH)作出如下答疑澄清: 1. 修改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相关内容: ①第一条工程概况第6点工程承包范围由原先无内容现明确为:该项目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阳山碑材)保护范围内,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在阳山碑材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园博园环境修复项目的批复》实施,包含垂直电梯及连廊、扶梯等部分,本次改造范围在新建基础上进行改造,主体结构为钢结构,原建筑高度65.86米,电梯层数21层,现电梯主体及连廊整体降层,顶部标高降至58.50m,电梯降为19层。楼梯段玻璃拆除,电梯段玻璃由钢结构外侧改造至内侧。拆除现有连廊并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连廊顶部标高降低3.8m,连廊整体做锈蚀处理,连廊单跨跨度63米。建设内容包含钢结构、幕墙、拆除工程、设备安装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②第七条承诺中第4点由“承包人承诺在施工现场禁止使用国一及以下和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现场全部使用水性建筑涂料。”现修改为“承包人承诺在施工现场禁止使用国一及以下和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现场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建筑涂料和胶粘剂。” 2.修改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中第三条其他说明:由原先“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说明”现修改为“无”。 3.修改原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二)投标函附录 资格审查承诺书 ”相关内容,具体详见答疑后招标文件。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