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临川区鹏田水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采购)EPC项目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11
发布于
江西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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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临川区鹏田水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采购)EPC项目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信息来源: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抚州市临川区鹏田水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采购)EPC项目已由抚州市临川区水利局关于《抚州市临川区鹏田水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的通知》的批复(临水字(2025〕5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抚州市临川区鹏田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省级和中央资金及由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投资:8218.80万元,本项目招标最高限额为:7236.324万元,建安投资6701.3万元,勘察设计费159.884万元,基本预备费375.14万元。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主要建设内容:抚州市临川区鹏田水河道治理工程综合治理长度为17.46km,其中鹏田水长10.25km,支流谢家水长2.98km、乐家水长4.23km。河道清障3.051km;护岸护坡长25.907km:其中干砌石护坡长2.787km;C20挡护岸长1.202km;鱼槽式生态框挡墙护岸长21.918km;新建巡查便道0.66km;新建下河踏步34座:新建排水涵管52座;水文监测设施:其中自记水位计(雷达式)2台、走航式声学多普勒流速仪(ADCP)2套、文丘里式自能明渠量水器1套、无线遥控测流船1艘、无人机雷达波测流设备1套;LED路灯30W44台套山泄洪闸;更新金属结构及电气设备;增设工程监测设施,完善工程管理设施等。

2.3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包含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的勘察设计服务、预算编制等)、材料设备采购(涉及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及施工、调试、试验、竣工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不包含征地移民安置)等工程内容,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2.4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

工期要求:设计工期 1个月,施工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30号完成施工工作;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3.1企业资质类别及资质等级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数量应符合资质标准要求。(联合体施工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造师人员信息截图,截图有效时间为开标截止前7日。)

(3)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牵头单位拟派)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和省级或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牵头单位拟派)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和省级或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拟派)的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施工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牵头单位拟派):

①拟派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

②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本工程需拟派2个安全员(其中必须至少有一个为专职安全员);

(5)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6)其他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或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资格要求(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

③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或安全员)应当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6个月及以上缴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有效证明,因工作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还需提供变更前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拟派上述人员中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退休不足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证明材料

(备注:此项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及设计单位提供)

3.3(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使其无法正常履约的状态;

(2)投标人、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注册建造师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不得参加投标。(备注:此项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及设计单位提供)。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组成联合体的所有单位)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中(水利勘察设计单位、水利施工单位)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

3.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家数最多不超过2家,其中最多1家施工单位。

(1)投标人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分工及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范围内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精神,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或安全员)等进行考勤打卡。

3.7投标人(施工方)需按抚州市临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材料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且实行农民工工资实名信息化管理,按月按实在线发放农民工工资。如涉及违法违纪行为,发包人有权向相关部门通报并按规定依法处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以银行存储工资保证金或申请开立银行保函、或金融机构保函;以银行保函、金融机构保函的代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项目,到时间工程仍然未完工的应当续开至工程结束)。

3.8本工程“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最高限额价”。

3.9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投标文件中须放入“见索即付”电子投标保函及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保函财务费用的相关原始凭证扫描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至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系统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4.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开始在抚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投标单位不需要到开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现场解密一体机与不见面开标系统不对接,无法进行解密,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5其他有关说明

5.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5.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在建项目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

5.3与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人员必须与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保持一致(如擅自更换,招标单位有权取消投标单位中标资格)。

5.4本项目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将取消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报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5本项目新增项目建造师现场答辩形式,进入前30的项目经理需带好身份证、建造师证在120分钟到现场进行答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会相关事项的通知)。

5.6投标单位根据属地原则,提供劳动保障监察或当地建设部门出具的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无拖欠工资失信行为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5.7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发改公管规〔2024〕881号),本项目评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2月 2 日9时30分,地点为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川分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州市临川区鹏田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信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项目全程由抚州市临川区水工程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监督

投诉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临川区纪委:*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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