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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综合提升二期项目—新开河路拓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综合提升二期项目—新开河路拓宽工程已由 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长发改投资〔2025〕293 号(项目代码2505-33*开通会员可解锁*-223486)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为 浙江长兴吉通置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投资3913.9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2445.88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湖州市长兴县开发区内,道路南起太湖大道,北至中央大道,为拓宽道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道路总长约740m,道路南段K0+000~K0+307标准路幅宽度为30.75m,双向四车道;北段K0+307~K0+750标准路幅宽度为35m,双向五车道;提升改造沿线现状桥梁共1座,桥梁总长35.04m,孔数及孔径为3×10(孔×m)。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管线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含智能交通)、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相关市政配套设计施工。具体详见招标需求及初步设计图纸。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包括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及深化设计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前期准备、工程施工以及在施工图设计中应考虑但实际未考虑的且直接影响使用功能的细部工程的施工、管理、验收及保修服务。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2.1设计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勘察、补勘、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服务及设计后续服务。
2.2.2施工招标范围:包括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包括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相关准备工作及手续办理等(项目施工前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图、节点图等施工必须的图纸且必须经发包人同意方可施工)。
2.2.3总承包管理服务及其他:包括供水、供电、通信、燃气等未列入施工范围专业工程的配合管理服务;专项设计配合(供水、供电、通信、燃气等)、施工图纸审查、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卫生防疫、消防手续;配合规划公示、施工许可证办理、土地复核(含宗地测量及分摊等)、工规证办理、组织验收(含各专项验收);场地测绘(各阶段)、点位放样、坐标、高程控制点、水准点、竣工实测等各阶段测绘费用;桩基检测(桩基完整性、桩长等)、地基承载力检测、基坑监测(含周边道路、建筑物的沉降、位移和裂缝监测等)、结构物强度检测、管道检测(闭水试验、CCTV检测等)、桥梁检测等所有按规范、标准要求必须进行的为完成本项目而发生的各类检测费用;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含以上所有工程总承包其他费用及前期、后期的相关服务费等一切费用。【以上所涉及的费用已含在工程总承包其他费中】。
2.3计划工期:27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要求,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版)》。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3.1.1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有效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施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4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3.11 / 。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①已注册用户,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电子版图纸等)。 ②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统一主体库登录”完成注册和ca锁绑定,并及时完善基本信息。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不支持IE浏览器。(技术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02 月 03 日 9 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cx.gov.cn/col/col1229713478/)。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予以拒绝。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 □不采用评定分离。
7.行业监管部门/投诉受理部门
行业监管部门/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长兴县雉城街道明珠路689号
邮政编码:313100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长兴吉通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太湖街道中央大道2598号
联系人:钱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县前东街东方绿洲1幢601室
联系人:吴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12111918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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