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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9信息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原文链接地址
澄清公告
至各潜在投标人:
1.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以最新澄清文件发布的内容为准。
注: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未仔细阅读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等其他原因,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东宁市水务局
招标人:东宁市水利勘测设计队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黑龙江鹏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与同济大街交角地段AS7栋
联 系 人:马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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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hljpyxmg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