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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信息来源: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441303-2025-116 |
|---|---|
| 项目名称 |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中心卫生院资产处置所涉及的一辆福特牌小型普通客车(车牌号为粤LN739N)转让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中心卫生院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5.71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4 |
| 挂牌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交易标的内容粤LN739N福特牌小型普通客车,白色,车辆识别号/车架号:LJXCL3DB2HTV22884,发动机号:H9G035318,交强险有效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年审有效期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截至评估基准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行驶了24211公里。 目前车辆停放在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中心卫生院院内停车场,该车辆没有抵押、没有事故纠纷,发动机变速箱运转正常,车况良好;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三、项目交易条件及要求(一)本次标的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共计2.71万元。(二)此次转让标的按现状整体转让(不含车牌号码)。委托方、代理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三)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须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竞得人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的;或竞得人不具备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竞得资格并罚没其交易保证金。(四)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且付清余下成交款后,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二手车合同》,本次转让总价款扣减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成交价付清即视为转让标的交付。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新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挂网公开转让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五)非盗抢或有经济纠纷车辆,无重大安全车辆事故,没有抵押、没有事故纠纷,符合国家二手车车辆交易标准。发动机变速箱运转正常,车况良好。车辆外观有几处刮擦、磨损、内饰座椅需要整备。建议车辆正常上路前进行整体保养、检修。(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六)转让标的交付前有违法违章记录的由车辆权属人承担,转让标的交付后有违法违章、车辆故障及保管、事故等责任均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和相关保险费用,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七)竞价成功后视为竞买人完全接受车辆的所有瑕疵,公里数为表显公里数,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车退款。以实际车况为准,强烈建议竞买人提前线下看样,未咨询及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认可,竞买人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八)限购政策风险提示:请各竞买人务必充分了解上牌地的机动车落户上牌政策和规定,一经出价即视为对上述情况已了解清楚并愿自行承担可能无法转让过户的风险,竞价成功双方签订合同后,委托方不再视为对标的物的交付。(九)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四、竞价方注意事项(一)竞价成交后,请成交候选人先等待3日,此3日为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以网上成交次日起计)。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或投诉,竞得人应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二)请各竞价方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https://cqjj.hzggzyjy.cn),自行在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本次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5〕13号)。(三)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按《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或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及本条件及说明的要求,办理成交手续和签订交易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五、联系方式如需查看标的,请联系委托方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