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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N0117FCZZ252763 |
|---|---|
| 项目名称 |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校园内的直饮水服务场地公开招租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5.26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1 |
| 挂牌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说明:学生在校按学年进行课程学习,寒、暑假期间为学生放假时间段,为方便下一轮统一招标,结束时间定为*开通会员可解锁*。租期时间不足半年或者一年的,按照半年或者一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部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不动产权证,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并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关于办理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的相关政策;成交后,不能以出租标的现状影响其办理上述手续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出租方及江苏产权不负责办理上述手续;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本出租标的只能作为为学校师生提供直饮水服务业务,不得从事其它业务,具体要求详见合同,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九、学校不承诺承租单位为校内独家经营,后期会根据学生的需求和学校整体规划,新增一部分商业网点项目,承租方充分考虑此风险因素。 十、承租方经营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会员卡、充值卡等先充值后使用的卡券。 十一、直饮水热水最高限价为0.28元/升,直饮水常温水最高限价为0.15元/升。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