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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信息来源:四川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G32025SC1000191 |
|---|---|
| 项目名称 | 成都士兰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7.5717%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四川省集成电路和信息安全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四川弘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
| 转让比例 | 7.57 |
| 挂牌价格 | 315,392,907.15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20 |
| 挂牌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评估报告》特别说明事项: 1、存在权属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有5宗房产、土地的信息由被评估企业提供,企业在完善产权时,可能与本次提供的信息不同。 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同时,应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对转让标的企业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三、《审计报告》公告期可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现场查兑。 其他披露事项: 一、在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与产权交易标的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二、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三、在标的企业公开挂牌期间,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向转让方出示有西南联交所电子签章的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后,应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股东权益等方面的风险等),全面了解标的企业状况和潜在风险。意向受让方尽职调查完成后与标的企业签订《尽职调查确认函》,参与尽职调查的意向受让方与到交易所报名的意向受让方必须一致,意向受让方须凭标的企业盖鲜章的《尽职调查确认函》到西南联交所办理报名事宜。同时,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四、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五、西南联交所在收到转、受让方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价款及双方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六、其他详见《产权交易合同》。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三、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四、报名时需提供《尽职调查确认函》,《尽职调查确认函》需加盖标的企业公章。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