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一期)- 濉溪东岸主河管网更新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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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4-11
发布于
福建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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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一期)- 濉溪东岸主河管网更新改造项目

递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5:47信息来源: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文件编号 E35*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3001Z03
投标资格 无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暂无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 36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18,367,048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线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00
延期后开标地点 暂无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建宁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一期)- 濉溪东岸主河管网更新改造项目补充通知(二)

招标项目编号:E35*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3

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人对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如下补充及修正:

1、本招标文件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3.1.8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

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1人,设备安装专业施工员1人人;

质量员:1人;

材料员:1人;

机械员:1人;

安全员:1人;

试验员:1人;劳务员1人人;

备注: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派出的安全员及其社保凭证,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

(1)上述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在系统上生成《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后在资格文件中上传。《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列明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

(2)上述各类执业注册证书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对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评标委员会根据《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仅评审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派出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应人员证书进行核对。若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意见:

a、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无法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全部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登记的,或无法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供《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登记的人员证书的,或《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人员证书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

b、除不可抗力外, 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壹拾万元违约金 ;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叁万元违约金。

修改为:

3.1.8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

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1人,设备安装专业施工员1人人;

质量员:1人;

材料员:1人;

机械员:1人;

安全员:1人;

试验员:/人;劳务员1人人;

备注: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派出的安全员及其社保凭证,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

(1)上述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在系统上生成《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后在资格文件中上传。《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列明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

(2)上述各类执业注册证书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对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评标委员会根据《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仅评审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派出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应人员证书进行核对。若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意见:

a、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无法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全部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登记的,或无法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供《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登记的人员证书的,或《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人员证书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

b、除不可抗力外, 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壹拾万元违约金 ;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叁万元违约金。

招标人: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东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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