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永昌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施工(重发公告第0次)第1次答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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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0
发布于
四川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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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永昌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施工(重发公告第0次)第1次答疑文件

递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5:03信息来源: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5,114,622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MY_FJZHPGF[JS]2024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永昌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补遗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遗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项分包“?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应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分包金额要求:应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应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应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修改为“?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应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分包金额要求:应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应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应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6项补充说明删除“4. 因生态环境保护、土地报征、现场地质条件或其他因素导致项目无法推进实施的,招标人可停止项目实施并解除合同,不计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承担投标人相关损失。”。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6项补充说明添加“4.异议和投诉方式行政监督部门: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2.2.4条第(4)款中删除“履约能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1个建筑工程类似业绩得3分,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本项满分3分)注: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总承包工程是指竣工验收报告,专业承包工程是指专业工程竣工报告或专业工程验收表或发包人 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材料)。”, 评分办法分值 作相应调整。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主要条款进行完善。

6.现重新上传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以本次上传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下载最新招标文件,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版招标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7.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座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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