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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8:32信息来源: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 电子交易系统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6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912,901.1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项目计划文号:农投2025-012 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19项现修改为:潜在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荣誉(获奖)、主要人员(指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标中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配备情况”中所列人员(含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相关附件(社保证明除外)须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并公示,且制作投标文件时上述材料需通过该系统选取,否则在电子评标时不予认可。社保证明可在商务标目录项“其他资料”中上传。2.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按照《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加强评标报告审查有关规定,通过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的公示信息等核实有关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四库一平台相关信息数据 C 级以上的,以四库一平台公示信息为准。”经查实因弄虚作假等原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入社会不良信用信息,面向社会公布,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移交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3、本项目执行202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根据标准规定,取费项目中不含规费项,因此招标文件《投标函附录》中“其中规费前合计”一行不做填写要求。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