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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沟公交首末站租赁项目
挂牌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信息来源: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2*开通会员可解锁* |
| 项目名称 |
榆树沟公交首末站租赁项目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乌鲁木齐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283,838.24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6 |
| 挂牌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 基本信息 |
| 项目名称 |
榆树沟公交首末站租赁项目 |
项目编号 |
2*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挂牌开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
挂牌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30 |
| 项目交易分类 |
实物交易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是否首次发布 |
是 |
| 联系人 |
阿尔斯郎.阿力勤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主管单位 |
|
| 转让方信息 |
| 出租方名称 |
乌鲁木齐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 |
所属行业 |
其他 |
| 法定代表人 |
樊伟 |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
9*开通会员可解锁*425390 |
| 注册资本 |
235132.95万元 |
| 标的信息 |
| 标的名称 |
榆树沟公交首末站部分维修车间一层、部分管理用房二层及部分场坪 |
标的编号 |
2*开通会员可解锁*1 |
| 租赁价格 |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
评估结果 |
208825.26元 |
| 转让底价 |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
建筑面积 |
1450.38平方米 |
| 保证金 |
56000.0元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30 |
| 评估机构 |
新疆宝中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核准(备案)机构 |
新疆宝中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出租期限 |
1 |
| 资产来源 |
|
规格型号 |
|
| 数量 |
0.0 |
购置时间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批准单位名称 |
乌鲁木齐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号 |
交旅党纪字[2025]23号 |
| 国资监管机构 |
乌鲁木齐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所属集团或监管部门名称 |
乌鲁木齐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共性重要信息披露: 1、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前认真查看并确认租赁物场地、设备设施、管线等现状后确定报名,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须亲自勘验标的、并持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至交易中心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申请资料并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己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与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勘验标的时间:工作日均可。联系人:阿尔斯郎·阿力勤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1)只有一名意向承租方的, 按照租赁底价协议成交:(2)有两名及以上意向承租方的。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竞价,每次加价幅度5000元。 3.承租后发生的一切纠纷或维修及水、电、暖气、燃气、电话费、物业费、装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不可报销、折抵房租及押金或减免租期。标的物以现状对外出租,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维修改造义务。标的不得存放危险品、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及活动,合同期内变更营业项目时,需要提前和出租方沟通,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设施。 4.正常的房屋结构性修理费用及日常维修、消防设施维修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能将房屋进行分户出租,或转租。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约。 6.合同成立后,承租方按年全额上交租赁费,承租方可根据使用需求,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对房屋内部进行装修改造、设置门头牌匾,租林场坪的需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对场坪进行装修改造划线,但改造项目不得改变房屋内部主体结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承租方一定的装修期,具体装修期限在合同上约定,装修期不收取租金但承租人需自行承担水、电、暖气、物业等相关费用。 7.公告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不变更公告内容条件,延长10个工作日。 二、个性重要信息披露.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清园路榆树沟首末站租赁面积管理用房二层,维修车间,场坪,建筑面积为1450.38㎡,结构为框架结构,挂牌底价为年租金价格。租赁期限为1年,年租金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元。租赁资产应当用于【停车(不可作为经营性停车场)、办公】,涉及须经批准的项目,承租方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承租方是具有法人主体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法人主体的合伙企业、个体经营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承租方须持有合法的身份证,具有良好的营业信誉,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项目成交三十日内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安全责任书》,一次性缴纳第一年全部租金。 2.项目成交后承租方反悔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交易产生的费用、弥补重新交易价款低于原交易价款的差价及相关损失。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交易项目经办人:王玉琪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交易机构信息 |
| 交易机构名称 |
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
| 联系地址 |
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5楼50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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