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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标准气体-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 标准气体 已由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集采机构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1 采购范围: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所需标准气体一批如下表,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需求。
序号 |
物料名称 |
规格 |
补充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标准气体 |
混合气体/氮气1% 氧气1% 四氟化碳1% 平衡气(氦气)/8L钢瓶 带证书 |
20%氮气 200ppm氧气 氦气平衡气 带检定证书 |
瓶 |
1 |
金口河 |
2 |
标准气体 |
标准气体/四氟化碳 0.01%平衡气(氦气)/8L 钢瓶(钝化) |
带检定证书 |
瓶 |
1 |
金口河 |
3 |
标准气体 |
标准气体/碳酰氟1% 平衡气(氮气)/8L钢瓶(钝化) |
带检定证书 |
瓶 |
1 |
金口河 |
4 |
标准气体 |
标准气体/氟化氢50ppm 平衡气(氮气)/8L 钢瓶(钝化) |
带检定证书 |
瓶 |
1 |
金口河 |
5 |
标准气体 |
混合气体/氮气1% 氧气1% 四氟化碳1% 平衡气(氦气)/8L钢瓶 带证书 |
瓶 |
1 |
金口河 |
|
6 |
标准气体 |
标准气体/四氟化碳 0.001%平衡气(氦气)/8L 钢瓶(钝化) |
带检定证书 |
瓶 |
1 |
金口河 |
7 |
标准气体 |
标准气体/氟化氢0.01% 平衡气(氮气)/8L钢瓶(钝化) 附证书 |
带检定证书 |
瓶 |
1 |
金口河 |
8 |
高纯氮气 |
高纯氮气/99.999% 压缩 40L 钢瓶 |
瓶 |
50 |
金口河 |
注:规格与补充技术参数有冲突时,以补充技术参数为准。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分批次接到买方通知,与买方确认本批次到货明细后10日内完成供货(具备条件的可分批提前交付),直至清单内物资全部送货完毕。
2.3 交货地点: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采购人指定地点现场。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2.4.1在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标准的同时满足文件要求,同时需提供与本次采购产品清单相对应的技术说明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文件(如有)、第三方具有检测检验资质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如有)等(上述需求应交货时须提供)。
2.4.2 本次采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技术要求和有关标准,并且品质优良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同时满足国家有关安全、职业健康、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4.3本技术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但并不限于此。
2.5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报价产品品牌、型号。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本次采购要求生产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3.3 本次采购(□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 本次采购(▇接受□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 廉洁等相关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相关要求(见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九、其它资料(一)),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3.5 其他要求:
?8?3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投标人不适用);
?8?3 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3 未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8?3 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响应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供应商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如适用)
注:应答人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如截图不准确或不清晰的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1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凡有意响应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7时3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并在支付采购文件款项后,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地点为四川省峨眉山市绥山镇佛光东路800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地址见5.1,联系人及电话见集采机构),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以采购人(集采机构)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建议采用顺丰快递方式递交。同时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各种风险,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响应文件外包装密封情况完好。如存在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破损及其他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情形,采购人(或集采机构)不予接收,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或集采机构)不对收到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作任何解释,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采购人: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集采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佛光东路800号
邮编:614200
联系人:游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youzhongquan.schh@cnncmail.cn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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