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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根据武汉协和宜昌医院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施工(标段编号:YCA*开通会员可解锁*5-01)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提问部分:
提问1、四、分包意向协议书(适用于政府采购工程)中包含项目名称,请明确项目名称。且分包合同金额处在预审时填写“/”,请明确后审投标时是否需要计算分包合同金额处的具体金额。
回答: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保持一致;
提问2、请提供地勘资料,以便准确报价。
回答:随答疑文件发布;
提问3、招标文件第12页定标要素中企业荣誉:根据候选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近3年(以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获得过的企业荣誉。这里的企业荣誉是否是指工程类企业荣誉奖项(即招标文件第204页备注第3条)?(如鲁班奖,国优奖,楚天杯,黄鹤杯)。
回答:定标要素中企业荣誉按招标文件中定标要素要求执行;
提问4、招标文件第130页12.4.1付款周期中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按当期进度进行支付,进度款按照承包人递交的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审核结果的90%支付。请招标人明确付款周期为按月支付还是按施工节点支付?
回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5、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专业条款中第16.2.1.4其它违约中第(2)条为:承包人将本工程转让、转包、分包,承包人除向发包人支付10万元违约金外,发包人可单方解除合同,且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赔偿。该条款中所指“分包”是否为违法分包情况?
回答:是;
提问6、对于图纸与清单描述冲突的地方,请招标人明确以哪边为准?例如:招标图纸中桩基托梁挡土墙支抗滑桩及托梁大样图(设计号2024-121-327,子项号BP,图号09)中说明第2条为:抗滑桩桩身砼强度等级为水下C35,托梁砼强度等级为c35。而招标清单基坑支护桩基工程关于抗滑桩(编码*开通会员可解锁*)的特征描述为支护桩混凝土强度等级为水下C30;基坑支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关于托梁(编码*开通会员可解锁*)的特征描述为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回答:按照本次答疑清单为准;
提问7、招标文件中未见地勘报告,是否可提供?
回答:随本次答疑文件发布;
提问8、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10.5未明确招标代理服务费,请招标人明确。
回答:请查看须知前附表10.7.2;
提问9、地下室建筑-砌体工程中砌块墙(编号*开通会员可解锁*)项目特征描述里未明确材料规格尺寸;
回答:详见本次答疑清单;
提问10、“桩基托梁挡土墙之抗滑桩/P及托梁大样图”(图号09)中抗滑桩配筋大样中的螺旋箍间距与1-1剖面螺旋箍间距不一致,按那种计算。
回答:抗滑桩螺旋箍间距以1-1剖面为准;
提问11、边坡支护平面图中挡土墙顶部标高与“桩基托梁挡土墙之抗滑桩/P及托梁大样图”(图号10)中挡土墙型号选用表内挡土墙顶部高度不一致,按谁取值;
回答:挡土墙顶部标高以边坡支护平面图为准;
提问12、“桩基托梁挡土墙之抗滑桩/P及托梁大样图”(图号10)中重力式挡土墙示意图里回填区域各类回填土厚度未明确。
回答:重力式挡土墙示意图里墙后回填土厚度:顶部夯实粘土为300mm厚,底部夯实粘土为挡土墙基底至墙前地面标高;
提问13、边坡排水平面布置图中排水沟大样图内排水沟结构底部面层钢筋未明确型号大小及间距;
回答:排水沟结构底部面层钢筋为三级钢12@200;
提问14、地下室负一、二层平面中“200厚防火分区隔墙,耐火极限≥3h”,未明确具体材料,无法计价;
回答:200厚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B06级,A3.5);
提问15、地下室负一、二层大量电梯基坑未设置底部基坑排水,是否考虑增设;
回答:否;
提问16、建筑说明第十六项楼梯第4条“楼梯栏杆侧踏步边缘增设20mm宽挡水坎,材料同楼梯踏步”,该材料指建筑做法材料还是结构做法材料,且高度未明确;
回答:建筑做法材料,高20mm;
提问17、住院大楼一层平面图10/B轴门未标注型号
回答:建筑做法材料,100宽;
提问18、现场踏勘时,现场堆积大量弃土,该场坪清理是否另外计入;
回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提问19、结构说明表述有水房间墙体下部要增设素混凝土翻边,高度描述有200mm或300mm,遵循哪一种
回答:300mm;
提问20、结构总说明中表示该项目存在装配式结构,相关结构图及清单未见装配式描述
回答:装配式采用预制柱,采用灌浆套筒连接;
提问21、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1.1.4.1工程计价计量:《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18版相关配套定额,在招标截止时间 28 日前,已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实发文实施的各类配套定额、费用标准及相关文件。”中前后文理解存在歧义,请明确是否按2018版相关配套定额以及配套费用标准、相关文件进行计价?
回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22、合同第三节专用条款3.1.2条第3款约定“承包人的报价已充分考虑施工场地障碍条件和现场各种不利条件发生可能带来的风险及增加的费用,也已仔细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中有关承包范围、技术标准、施工要求、质量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工程进度目标、地下情况、交通条件、水电条件、场地条件等条款,并结合企业自身条件进行了报价。发包人不再对因以上原因引起费用增加进行调整”,按照行业惯例及合同示范文本约定,招标已明示、常规可预见现场条件承包人报价综合考虑;而对于图纸及发包人资料未载明、踏勘无法发现的施工场地障碍条件和现场各种不利条件由此产生工期延误、费用增加,发包人应予以据实调整及签证计价。能否修改约定为“对招标未明示、现场无法预见的隐蔽不利条件,发生额外费用予以据实签证调整”?
回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23、合同第三节专用条款3.1.2条第27款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施工单位(专业分包方)提供作业场区、交通通道、用水、用电和相关脚手架等方便,并对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管理。其相关配合费用(不含专业分包方施工所产生的水电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量支付。承包人若不配合,每发生一次记一次一般违约责任”;应改为:承包人向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施工单位(专业分包方)提供作业场区、交通通道、用水、用电和相关脚手架等方便,并对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管理。其相关配合费用(不含专业分包方施工所产生的水电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量支付。承包人若不配合,每发生一次记一次一般违约责任;但因分包方原因导致承包人不能按计划拆除相关设施而延长使用期间的费用承包人可以向专业分包方另行收取;因分包方不按承包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投入不到位由分包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回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24、合同第三节专用条款11.1条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该条约定“人工单价、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械使用费不调整,材料、工程设备价格调整”,人工工资受国家政策、市场行情波动影响较大,属于不可完全预判的政策性及市场风险。人工费可否根据湖北省定额人工工日调整或按项目当地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人工成本综合指数调整?
回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25、合同第三节专用条款11.1条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该条约定“承包人自主报价的主要材料(砂、石、水泥、商品砼、沥青混凝土、钢材)价格变化超过约定幅度范围时,按本专用条款11.1条规定执行,其他材料不予调整”,材料调差范围可否增加预拌砂浆、铝型材、水、电、燃油、砌体、沥青、电线电缆、管材?
回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26、合同第三节专用条款12.2.1预付款扣回方式约定不合理,未约定从第几期进度款开始扣、每期扣多少;而且前期进度产值低不仅可能导致前期超额倒扣,而且大额扣回预付款,直接挤压当期进度款支付,极易导致承包人现金流断裂、民工工资与材料款无法兑付,不符合现场资金周转规律。能否明确约定进度款累计完成合格工程进度产值达到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后的金额50%时开始扣回,每期按当期核定应付进度款的50%比例扣回预付款直至全部扣完为止?
回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27、合同第三节专用条款12.4.1条付款周期约定“工程按当期进度进行支付,进度款按照承包人递交的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审核结果的90%支付”,该约定未明确约定进度款支付节点,能否明确约定工程进度款按月计量、按月支付?
回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28、合同第三节专用条款12.3.3条第(6)款中的“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含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因业主指令的变更导致的额外工程量应当参与计量,前述条款应当删除。请问该款是否可以修改为:“(6)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量增加,发包人不予计量。”?
回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29、经现场踏勘红线范围内有生活区,开工后场内生活区是否迁移?
回答:红线内施工区域会进行迁移;
提问30、请提供地勘报告。
回答:随本次答疑文件发布;
提问31、请提供临水、临电接驳点位置及参数。
回答:自行踏勘现场;
提问32、因红线内场地有限,红线内不具备布置临建条件,请业主明确场外是否有可供协调的场地布置临建办公区及生活区?
回答:自行踏勘现场;
提问33、本项目《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专项说明》载明主体预制柱节点采用浆锚搭接连接构造,《装配式建筑设计专篇(一)》内部分框架柱采用预制空腔叠合柱,两份设计文件构件形式及节点做法不一致。请招标人提供预制构件专项深化设计图纸予以明确。
回答: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提问34、单位工程“科研教学中心-建筑”中第21条清单项目特征描述“预制混凝土桩”,图纸未见此结构,且与清单项目名称“预制柱”前后矛盾,请问清单是否有误?
回答:详见答疑清单;
提问35、单位工程“科研教学中心-建筑”中第2条清单“电缆沟、地沟”,图纸不详,请提供大样图。请提供本工程的地勘报告,原始地形及标高图。
回答:详见答疑清单;
提问36、请提供本工程的效果图。
回答:无;
提问37、根据现场踏勘显示,待建地块西北角存在部分临建建筑物和停车场,请明确此部分建构筑物及设施的拆迁完成时间?
回答:施工进场前拆除;
提问38、根据现场勘察显示,现场一期工程正在施工,请提供一期工程的塔吊平面布置图,方便核实二期塔吊定位,并制定相应防碰撞措施。
回答:自行踏勘现场;
提问39、根据招标文件显示,本工程的计划工期为540日历天,请明确计划开工日期和计划竣工日期。
回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40、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基坑支护图纸(基坑土方开挖流向图)显示,基坑西侧设置出土坡道,放坡坡度为1:7,考虑到西侧基坑开挖深度为10-9.8m,请业主方明确出土坡道的结构构造做法,以及坡道的放坡长度(建议按照坡比1:8考虑)。
回答: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提问41、技术暗标施工组织设计正文,是否需要设置页码、目录和封面?如需设置,请明确具体格式要求。
回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42、业主是否提供办公区及生活区建设用地?
回答:否;
提问43、请提供现场临水临电接驳点,以及具体的定位和参数。
回答:自行踏勘现场;
提问44、因项目在湖北省内施工,是否优先采用2023年度湖北省住建厅和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满足当地行政机关要求。
回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45、合同第一节合同协议书第四条签约合同价是否采用价税分离表述方式(明确约定含税价格、不含税价的具体金额以及税率),以免税金部分重复缴纳印花税。
回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46、合同第三节专用条款3.1.2条第1款约定“为保护好地下管线,要求承包人在土方开挖前,先进行勘探性探测,确认没有遇到地下任何管线后,才允许开挖,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挖探坑费用已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计费用。已明确地下管线,承包人有责任保护其安全,如因施工损坏,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责任并负责经济赔偿。承包人应挖探坑查明管线的具体位置并采取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建部地下管线管理相关规定,发包人负有提供完整真实地下管线资料的法定义务。要求承包人确认无任何管线方可开挖不具备客观可行性,不合理加重承包人绝对责任。地下不明管线风险属于发包人场地固有风险,不应全部无条件转嫁承包人。探坑及地下管线勘探探测工作量无法事前量化,强制费用综合包干、不另行计价不合理,投标人无法准确组价报价。而且笼统约定一切管线损坏、所有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未区分发包人资料缺陷、历史隐秘管线、施工过错等原因,权责不对等,违背公平原则。 建议修改为:规范合理划分发承包双方地下管线安全责任,不明隐蔽管线风险不由承包人全额兜底,管线探测及探坑相关费用据实计取。
回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47、7.5.2条约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总价款的3%”,逾期竣工违约金上限约定较高。 建议修改为:合同总价款的1%。
回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48、12.4.1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按当期进度进行支付,进度款按照承包人递交的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审核结果的90%支付;明确具体节点?
回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49、合同第三节专用条款20.23条约定“因拆迁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同意工期顺延但不赔偿任何费用”,征地拆迁、场地移交滞后属于发包人应承担的前期责任,并非承包人风险。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产生人员窝工、机械闲置、现场管理及租赁成本增加等实际损失,依法应由发包人承担。建议修改为按实际发生费用予以签证补偿。
回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50、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11.价格调整“承包人自主报价的主要材料(砂、石、水泥、商品砼、沥青混凝土、钢材)价格变化超过约定幅度范围时,按本专用条款11.1条规定执行,其他材料不予调整。”建议主要材料增加预拌砂浆、砌体、电线电缆、管材、燃油。
回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51、鉴于现场场地狭小,周边环境复杂,现场有无施工出入口数量及位置规定,如指定位置,请明确施工出入口位置。
回答:施工进场前招标人协商决定;
提问52、二期基坑放坡线距离一、二期交界处的临时道路最小距离仅为2m,土方和地下室施工阶段场地狭小,交界处临时施工道路是否作为本项目临时道路使用。
回答:自行踏勘现场;
提问53、一期生活区和办公区何时能拆除,二期出土坡道能否设置在目前一期生活区及办公区位置。
回答:二期红线内的施工前进行拆除;
提问54、科研教学中心-弱电清单中的LED室内显示屏、室内单色条屏、会议室/培训室LED室内显示屏,均无具体尺寸(长和宽),图纸上也未标注具体尺寸,且所有屏均未明确具体点间距,无法报价。请提供相关规格和技术要求。
回答:详见答疑清单;
提问55、科研教学中心-弱电清单530人报告厅和多媒体室中的音频设备和灯具均无具体参数,无法报价。请提供相关规格和技术要求。
回答:详见答疑清单;
二、澄清部分: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为准,各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此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来制作投标文件;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人民币)(大写:贰亿陆仟肆佰伍拾贰万伍仟捌佰陆拾陆圆壹角伍分)
3、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本次答疑发放的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答疑文件,并严格按照本次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4、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点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彭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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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宜昌市点军区夷桥路276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97号三峡企业总部基地北4号楼A座3楼
项目负责人:成方琳、张家齐、张北南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宜昌市点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宜昌市点军区泰和世家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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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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