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兴隆镇秤沟村至旬阳市石门镇防火路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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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9-15
发布于
陕西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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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兴隆镇秤沟村至旬阳市石门镇防火路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1:28 【 字体:大 小 】

平利县兴隆镇秤沟村至旬阳市石门镇防火路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第二开标室开标,评标工作于当日结束。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5、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以上中标候选人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3日(*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信息将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平利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如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招标人:平利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利县兴隆镇新场街村

联系人:黄主任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碧桂园•金州府9幢2单元501室

联系人:朱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部门: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平利县交通运输局

平利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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