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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林业局:
报来《南宁市林业局关于申请批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左右江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二期项目建议书的函》(南林函〔2026〕2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筑牢南宁市岩溶地区生态安全屏障,加强南宁市左右江流域区域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同意建设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左右江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二期项目。项目业主为南宁市林业技术推广站。
二、项目代码:2510—450100—04—05—664174。
三、项目建设方式:同意自行建设,不采用代建模式。
四、拟建地点:南宁市隆安县、武鸣区。
五、拟建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实施退化林修复28216亩,其中更替修复面积28094亩,采伐修复122亩。
六、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投资估算为7167.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094.0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32.59万元,预备费341.33万元。
七、资金来源:通过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市财政配套等多渠道筹措。
八、接文后请组织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办理土地、规划、环保、节能等相关前期手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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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纪委监委机关、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审计局、政务服务局。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开通会员可解锁*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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