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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产投博旅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办理南宁产投马山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的请示》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进一步发挥分散式风电在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积极作用,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陆上风电项目核准权限的通知》(桂发改新能〔2023〕726号)等文件规定,同意建设南宁产投马山分散式风电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南宁产投博旅新能源有限公司。
三、项目代码:2603—450100—04—01—693809。
四、项目地址:南宁市马山县。
五、项目装机容量及建设内容:南宁产投马山分散式风电项目共5个子项目,包括马山周鹿镇三星村分散式风电项目—A(子项代码:2605—450100—04—01—835750)、马山周鹿镇三星村分散式风电项目—B(子项代码:2605—450100—04—01—741028)、马山周鹿镇三星村分散式风电项目—C(子项代码:2605—450100—04—01—775229)、马山周鹿镇三星村分散式风电项目—D(子项代码:2605—450100—04—01—996673)、马山周鹿镇坛沙村分散式风电项目—A(子项代码:2605—450100—04—01—223534),每个子项目装机容量为5兆瓦,总装机容量为25兆瓦。主要建设内容为风电机组及配套附属工程。
六、项目总投资15224.2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项目单位自筹;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七、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项目环保、水保等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的规定。
八、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工程招标活动由项目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九、项目核准的支持性文件是: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501002026XS0025号),以及经中共马山县委政法委员会备案的《南宁产投马山分散式风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二、本项目核准后,项目单位应积极与电网企业对接,电网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做好并网服务等相关工作,确保项目的建设计划及并网工作有序推进。
十三、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进广西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的通知》(桂发改新能〔2024〕870号)《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南宁市2025年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方案(第一批)的通知》(南发改能源项目〔2025〕28号)《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宁市“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实施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南发改能源项目〔2025〕34号)的要求推进项目建设。
十四、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号)等文件要求,自觉接受项目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五、项目业主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我委就项目在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等方面需要履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书面告知。
十六、根据《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在电力建设工程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包括电力建设工程基本情况、参建单位基本情况、安全组织及管理措施、安全投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应急预案等内容向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广西业务办备案。
附件:1.招标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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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南发改能源项目〔2026〕12号附件1
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南宁产投马山分散式风电项目
| 项 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形式(包括未达到必须招标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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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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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勘 察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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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 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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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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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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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 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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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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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材料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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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部门 核准意见说明 |
1.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发展和计划委员会令第9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桂发改法制〔2018〕789号)等,核准该项工程建设的招标方案。 2.建设单位管理费用、环保费用、前期工作及其他费用、建设期贷款利息、铺底流动资金等,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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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发改能源项目〔2026〕12号附件2
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南宁产投博旅新能源有限公司: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力项目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现就你单位南宁产投马山分散式风电项目施工安全和质量管控应重点注意的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应当按要求设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应当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投入。
五、应当按要求建立工程分包管控制度和措施,禁止施工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六、应当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七、应当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及事故处置措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八、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并做好工程质量管控各项工作。
若发生违反上述事项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罚,并将处罚信息纳入被处罚单位的信用记录。
告 知 人: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被告知单位:南宁产投博旅新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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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马山县人民政府,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
南宁供电局。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开通会员可解锁*印发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宁产投马山
分散式风电项目无需办理节能审查的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对于本目录中的项目,建设单位可不编制单独的节能报告,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对项目能源利用情况、节能措施情况和能效水平进行分析”“节能审查机关对本目录中的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的要求,经核,南宁产投博旅新能源有限公司南宁产投马山分散式风电项目属于“风电站”,已列入《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同时,《南宁产投马山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已对项目能源利用情况、节能措施情况和能效水平进行分析,故本项目无需单独开展节能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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