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景谷县法院永平法庭修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2026-06-04
发布时间:
2026-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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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单位报来的《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审批景谷县法院永平法庭修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景发改发〔2026〕2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法院办案需求,进一步完善法院审判业务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升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原则同意景谷县法院永平法庭修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景谷县法院永平法庭修缮项目,2603-53*开通会员可解锁*-204949。

三、项目建设地点:景谷县永平镇永平人民法庭内。

四、建设性质:修缮。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维修规模1450.01平方米,包括墙面、屋面防水隔热、业务用房吊顶、法庭、诉讼服务区维修,诉讼服务区导诉台及当事人出入口维修等。

六、项目建设工期为5个月,计划开竣工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七、项目总投资估算76.2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64.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49万元,预备费2.22万元。资金来源为全额申请法院部门预算解决。

八、项目法人单位为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本项目不必须公开招投标。

十、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项目方案,合理控制投资,严格落实《政府投资条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禁止新建(含改扩建和购置)楼堂馆所、特殊领域以外的业务技术用房等项目,不得借修缮之名进行改扩建,未完整履行前期手续的项目不得违规开展修缮,不得以垫资方式实施项目,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进行豪华装修,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批复建设。

附件: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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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景谷县法院永平法庭修缮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安工程
监理
重要设备及材料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核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必须招标。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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