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建设及运营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勘察期间钻探、槽探和表土临时堆放及回填所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所产生的扬尘、汽车尾气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探矿期间产生废水主要为钻探废水、地下涌水、生活污水和雨天地表径流等会对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三)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勘探期钻探噪声主要是钻机、泥浆泵等设备运转中产生的噪声,多为间断式、移动式噪声源。勘探机械噪声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钻探设备均到附近修理厂内维修、保养,矿区内无废矿物油产生;探矿工程产生的土石方、人员生活垃圾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五)生态环境影响。项目勘探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为负面、短期且局部的影响,勘探结束后经恢复治理影响将趋于正面。临时用地内无国家及省级保护植物,破坏的均为当地常见植被,面积和数量有限,不会导致物种灭绝或植被占比大幅变化,探矿结束后恢复植被与土地原貌可进一步减缓影响,对植被影响可接受;探矿权范围不涉及公益林地,工程活动区占用天然林类型包括薪炭林和一般用材林,林内受人为干扰严重,生物多样性和生产力均不高,建设单位应依法办理用地审核和林木采伐审批手续。施工期主要通过破坏生境和人为干扰影响野生动物,但野生动物可趋避外迁,探矿结束后干扰消失,无直接伤害。项目所有槽探、钻探点位及作业带均避开基本农田,勘探结束后复垦临时占地可恢复原有功能,施工中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矿区无风景名胜区、古迹等景观敏感点,也非主要交通干线途经区域,不会改变评价区生态系统整体功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采用湿法钻探,勘探施工期进行适时的洒水降尘,对表土、废土石堆场,采取洒水降尘、防雨土工膜布覆盖等措施,靠近散户施工点加强洒水降尘力度,设置临时施工围挡。已经完成探矿的点,及时回填废土石,并进行恢复植被。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钻探废水采用不落地工艺,设置移动式泥浆收集池,废泥浆在收集池内自然沉降进行固液分离后,上层清水循环使用;生活废水设置收集桶收集,收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若探矿中遇到涌水,在有涌水产生的钻孔平台附近设置涌水临时沉淀池,涌水经沉淀后再排放,涌水流出的钻孔探矿结束后,及时水泥灌浆封堵,防止涌水长期流出。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安装钢弹簧减振器、橡胶减振垫等减振垫层,从源头降低噪声。合理安排作业时序。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保护措施。表土单独堆放在施工作业带中临时堆场内,槽探土石方单独堆放在临时堆场内,遮盖堆放,勘探结束及时回填场和植被恢复;探矿中钻孔岩芯部分采做分析样品给外委的实验室进行化验分析,剩余部分全部装箱送建设单位镇沅县上的矿部岩心仓库留存,勘探现场不产生遗弃的岩芯;钻探废泥浆在收集池内自然沉降固液分离后,下层污泥回填钻孔。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子生活垃圾处置点处置。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要合理布置勘查、精心组织管理、严格控制活动范围,优化勘查方案与作业时间,避开雨天动土施工,按要求布设临时占地且不随意扩大范围,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并落实相关保护规定,临时占用林地需依法办理审核审批手续;加强环境保护法规宣传,禁止人员滥砍滥伐、捕猎野生动物及践踏植被。施工开挖或临时堆土采取防雨土工膜布遮盖等措施,妥善保护地表表层植被层和土壤,作业结束后,立即将探矿点的剥离表土、废土石回用于填埋和植被恢复,减少水土流失。拆除并统一处理地表设施与勘查器材,对探矿工程区等破坏区域进行植被恢复和土地复垦,优先种植矿区及周边原有植物,禁止引入外来物种,加强绿化养护与补植补种,同时巡视整个探矿区域,及时处理生态恢复问题,确保无遗留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