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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关于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测绘及办理不动产登记测绘服务的询价公告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就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测绘及办理不动产登记测绘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测绘项目及办理不动产登记测绘服务。
2.项目简介: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项目地址位于安康市高新区高新九路于新时代大道交汇处,规划建筑面积约20594.8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939.4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655.39平方米,包括审判大楼、安检用房、地下停车库及人防、室外配套工程建设等。建设用地已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宗地面积20.54亩。
3.项目预算总价:*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4.服务工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
5.服务内容:办理规划核实的竣工测绘和不动产登记测绘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资质的专业类别包含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三、报价要求
1.报价为包干价。报价盖章文件(包括综合单价、税率、含税总价),该报价仅作为参考价格,不视为要约或承诺。报价人的报价(即包干总价)应包含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告编制费、现场勘察费、咨询费、报告函审费、住宿费、交通费、利润、税金、保险费和后续服务费等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其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人的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2.报价资料包括(格式自拟):报价函、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分项报价,即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测绘为一项报价,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不动产证测绘为一项报价。
四、提交报价文件方式、截止时间
请有意向的单位,按以上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文件,将报价文件密封,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点30分前送达我单位,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提交资料,不接受逾期送达的资料。
收件地点:安康市高新区新时代大道汉滨区人民法院320办公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未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或者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就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测绘及不动产测绘服务报价文件(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