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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41600MB1718575X/202606-00051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发布机构: |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蒙城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第5分场畜牧生物质沼气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名称: | 《蒙城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第5分场畜牧生物质沼气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文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发布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发文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15:14 浏览次数: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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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蒙城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第5分场畜牧生物质沼气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审批股。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233500;
项目名称:蒙城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第5分场畜牧生物质沼气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王集乡移村村蒙城牧原5场院内;
建设单位:蒙城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中泰绿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利用蒙城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第5分场预留用地,建设沼气发电项目。购置脱水罐、稳压管、发电机组等设备,并配套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38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一)废水:营运期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依托场区现有人员,故无生活废水产生。脱水废水和冷凝干燥废水进入蒙城牧原第五养殖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经厌氧发酵后,沼液全部还田综合利用。
(二)废气:营运期沼气燃烧废气经SCR脱硝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放口(DA001)排放。
(三)噪声: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基础减振等措施。
(四)固废:营运期废脱硫剂、废机油桶、废机油、废催化剂依托蒙城五场现有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在委托处置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确保各类固废得到合理处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在网站公开环评编制信息、环评报告表全文等,未收到反对意见。我分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件,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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