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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低碳校园建设合作项目】,(招标编号:【ZJZT-2026-10931】),招标人为【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低碳校园建设合作项目,项目预估投资规模为2100万元(含税)。】
1.2 招标内容
【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低碳校园建设合作项目,须由中标人出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采用“能源管理合同”模式,中标人与招标人合作分成收益;智慧充电场站采用“租赁”模式,收益归属中标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建设、屋顶防水工程、智慧充电场站、绿色低碳校园建设、双碳实训室建设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交付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交付。】
项目运营期限:【光伏运营:自电站全容量并网发电日开始计算25年;智慧充电场站运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年。】
质量标准要求:【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质量标准以及招标人相关要求。】
建设地点:【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绍兴校区、杭州校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1名,份额100%。
1.4 本项目【设置投标限价】。
1.4.1投标人投资建设底价为【2100】万元(含税),其中工程建设部分(含光伏建设、屋顶防水工程、智慧充电场站等)投资建设底价为【1840】万元(含税),绿色低碳校园建设、双碳实训室建设投资建设底价为【260】万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投标底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4.2招标人用电价格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0.44】元/度(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4.3智慧充电场站建设所需的车位,投标人须向招标人租赁,单个车位租赁投标底价为【550】元/月/车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投标底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2.1.3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1)有效期内的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期内的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有效期内的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2.1.6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须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资质: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不少于1人;
(2)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不少于1人。
2.1.7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可)须具有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招标公告发出之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光伏建设业绩案例。
2.1.8 投标人需承诺:
(1)投标人需承诺本项目不存在且在合作期间内也不会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视为投标人违约,投标人需承担投资总金额100%的违约金。同时招标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投标人应赔偿招标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2)投标人需持续落实国家相关监管要求,及时按照监管要求落实项目备案等相关手续。
2.1.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1.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可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b.chinaccsscm.cn(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应答人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供应商登录”)进行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注册免费,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经招标人审核、注册成功的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将不能购买招标文件,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将无法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生成后将由项目经理将发票下载链接推送至报名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报名联系人注意查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02日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215号B楼103会议室)】(因递交地点需登记后方能进入,请投标人代表尽量提前到达)。
注: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邮寄前将邮寄单号及单位名称发送至电子邮件:chengcheng1.gyl@chinaccs.cn),出现以下5.4条规定情形的,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hinaccs.cn/portal/index)、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b.chinaccsscm.cn)。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滨海新区开元东路88号
联系人:徐锦波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邮编:310015
联系人:程诚、汪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chengcheng1.gyl@chinaccs.cn
投标保证金和报名费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号:311*开通会员可解锁*8932
8.2异议接收方式
联系人:潘海瑜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panhy@chinaccs.cn(异议以书面形式通过邮箱实名提出。)
招标人:【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