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承揽食堂业务2026-2027年超市物资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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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19
发布于
四川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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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承揽食堂业务2026-2027年超市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6]FASC0055),采购人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承揽食堂业务2026-2027年超市物资采购项目。为保障食堂业务公司员工的消费需求,扩充超市货品采购渠道和采购方式,从而提高服务满意度。故需额外采购食堂超市物资,食堂超市物资包括日用百货、水果生鲜等日常超市货柜所列物资。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本次超市物资采购由采购人提供超市场地(地点位于建国路12号,面积约80平方米)及电源。供应商负责超市场地的装修布局、日常管理、运营,铺货上架等。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66.2万元(含税)。采购期限: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采购内容

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超市日用百货、水果生鲜等物资。详细信息如下:

序号

物资类别

单位

数量

预估不含税金额(万元)

税率

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1

菜籽油、面、大米

1

40

9%

43.6

2

调味品、日用品

1

20

13%

22.6

合计

60

66.2

说明:

(1)超市货品采购涉及种类太多,包括成交超市货架陈列的所有物资,而且员工购买情况不确定,导致本项目采购的超市货品名称和数量都无法量化,只能按不同税率估算。

(2)超市货品包括超市货柜所列正常销售的日用百货、水果生鲜等所有超市货柜所列物资。

(3)采购人负责提供超市场地及电源(含日常经营用电成本。地点:南岸建国路12号;面积:约80㎡),并设置刷卡消费终端。供应商需自行负责店面装修布局及超市的日常管理、货物供应、人工成本等所有经营成本。

(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采取折扣报价。消费客户根据需要在超市按需消费,消费价格为超市当期货品价格,采购人与成交人按月核对并结算。 最终结算费用=当期员工刷卡消费总额*成交折扣

1.3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及份额,成交人共1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折扣为92%,供应商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资格条件如下:★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

2.1.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采购人认为其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1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总部级D级供应商、总部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总部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2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认定为省级D级供应商、省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省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3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宜宾市公司认定为公司级D级供应商、公司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公司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4存在《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中规定的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格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2.2.15法律法规、采购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16供应商为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或中介机构的,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为采购人单位近三年内(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离职的领导人员(离职前三年内岗级曾为管理六岗及以上)的;如后续合作中发现有此类情形的取消合作资格。

★2.3供应商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3.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6320830分至202632318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3.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建国路12号电信大楼9楼市场运管部

3.3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

应答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获取采购文件。

①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电话或网上获取

①按附件格式填写《应答人报名信息表》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营业执照扫描件;

②将上述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联系人邮箱,并电话联系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有效申请后会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采购文件。

3.4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6326 1000分 宜宾市叙州区建国路12号电信大楼9楼市场运管部会议室。

4.2 第一轮谈判时间和地点:20263 26 1000分 宜宾市叙州区建国路12号电信大楼9楼市场运管部会议室

4.3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

4.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 国 通 服 采购门户( https://szyc.chinaccs.cn/)、其他应发布公告的媒介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地 址:宜宾市叙州区建国路12号

联 系 人:吴老师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wulian_yb.sc@chinaccs.cn

采购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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