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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2026至2029年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XTFZB-2026-TF-01001),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中心。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 项目概况:就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2026至2029年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租赁服务进行招标采购。
1.2 招标内容:租赁一批新能源小客车、小卡车、皮卡车、轿车、SUV、商务车,数量约83辆,其中全新车51辆,非全新车32辆(6年以内车龄)。全新车一次性租满48个月,非全新车租赁期不固定(按月租赁)。具体清单如下:
| 序号 |
车辆类型 |
规格 |
数量(辆) |
| 1 |
小客车 |
全新车/7座纯电动-自动两驱-基本型 |
17 |
| 2 |
非全新车/7座纯电动-自动两驱-基本型 |
6 |
|
| 3 |
小卡车 |
全新车/纯电动-双排座栏板货车 |
29 |
| 4 |
非全新车/纯电动-双排座栏板货车 |
19 |
|
| 5 |
皮卡车 |
全新车/370公里续航 |
3 |
| 6 |
非新车(6年以内车龄)/370公里续航 |
2 |
|
| 7 |
皮卡车 |
全新车/501公里续航 |
2 |
| 8 |
非新车(6年以内车龄)/501公里续航 |
1 |
|
| 9 |
SUV |
6年以内车辆 |
1 |
| 10 |
轿车 |
6年以内车辆 |
1 |
| 11 |
轿车 |
6年以内车辆 |
1 |
| 12 |
7座商务车 |
6年以内车辆 |
1 |
| 合计 |
83 |
||
1.3项目预估规模:1015万元(不含税)
1.4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采购框架协议,按订单方式采购,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或预估合同金额执行完毕为止。本项目租赁车辆类型、数量及预算规模金额均为暂估,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最终以招标人下发订单为准。
1.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6中标人数量为1名。
1.7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广西全区范围内)。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不含税最高限价详见下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上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序号 |
车辆类型 |
规格 |
不含税最高限价(元/月/辆) |
| 1 |
小客车 |
全新车/7座纯电动-自动两驱-基本型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
| 2 |
非全新车/7座纯电动-自动两驱-基本型 |
1600.00 |
|
| 3 |
小卡车 |
全新车/纯电动-双排座栏板货车 |
3300.00 |
| 4 |
非全新车/纯电动-双排座栏板货车 |
2150.00 |
|
| 5 |
皮卡车 |
全新车/370公里续航 |
5150.00 |
| 6 |
非新车(6年以内车龄)/370公里续航 |
3350.00 |
|
| 7 |
皮卡车 |
全新车/501公里续航 |
6120.00 |
| 8 |
非新车(6年以内车龄)/501公里续航 |
3970.00 |
|
| 9 |
SUV |
6年以内车辆 |
3720.00 |
| 10 |
轿车 |
6年以内车辆 |
4250.00 |
| 11 |
轿车 |
6年以内车辆 |
3370.00 |
| 12 |
7座商务车 |
6年以内车辆 |
4250.00 |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中国通服供应商不良行为目录及认定处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0)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8时3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南宁市大学东路89号5楼招标中心。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邮件获取。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5交费方式:银行转账(售出不退),转账时备注“XXX项目文件费”。
户 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大学路支行
账 号:45*开通会员可解锁*001383-0004
联 行 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
4.6邮件获取文件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向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gxtfzb@163.com)发送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3)企业信息表原件扫描件与可编辑版本;
(4)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签字扫描件;
(5)银行转账底单扫描件。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上述满足要求的材料后,并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招标文件。报名邮件发送后或发送邮件后1个工作日内未收到招标文件的请致电*开通会员可解锁*蒙女士确认。
4.7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个工作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8获取招标文件注意事项:文件费未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到账的或未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发送报名邮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由于银行系统原因导致逾期到账或邮件系统原因导致报名邮件逾期发送或未发送成功的风险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1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宁市大学东路89号5楼会议室。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zbdt.chinabidding.cn/)、中国通服采招门户网(https://szyc.chinaccs.cn/portal/index)上发布,其它媒体转载无效。
招 标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大学东路89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南宁市大学东路89号
项目负责人:覃振祝/吕燚
联系人1:吕 燚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lvyi.gx@chinaccs.cn
联系人2:黄金灵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蒙女士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