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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提高采购质量,规范采购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所管理要求及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诚邀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原则
本次遴选坚持“公开报名、公平竞争、公正评审、择优选取”的原则,确保遴选工作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技术创新集成与推广应用”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
2、采购单位: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
3、采购内容:主要包括牧草种子、肥料、机械租赁、劳务、围栏、监控、标牌、高光谱无人机、植保无人机。
4、采购方式:由中选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性质、预算金额、采购需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协助采购人依法依规确定采购方式并组织实施。
三、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内容
本次遴选产生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采购人编制采购需求、采购方案、招标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等采购文件;
2、依法发布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等相关信息;
3、组织开标、评标、评审等采购活动,协助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4、发布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及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
5、协调采购合同签订,协助办理采购备案、信息公告、资料报送等相关事项;
6、妥善处理采购过程中的询问、质疑、投诉答复等相关工作;
7、负责招标采购过程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移交工作;
8、配合做好上级监管部门监督检查、采购档案核查等工作;
9、提供与本项目招标采购代理工作有关的政策咨询、程序指导及其他服务。
四、遴选内容及服务期限
1、遴选数量:通过公开遴选方式择优遴选【1】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2、服务期限:自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招标采购代理工作完成、合同签订及资料归档移交完毕止。
3、如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分批次、分阶段开展采购工作,中选代理机构应根据采购人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各阶段采购代理服务。
五、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报名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专业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能力;
2、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中登记备案,并具备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条件;
3、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有开展招标采购代理业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办公场所及专业服务能力;
4、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流程,具有类似设备采购、货物采购、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代理经验;
7、具有完善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方案、工作程序、质量控制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廉洁从业制度;
8、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应业务能力和项目代理经验,能够满足本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需要;
9、服务承诺明确,服务效率较高,服务价格合理,能够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10、提供诚信承诺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报名单位须递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已在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和呼伦贝尔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中登记备案(提供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代理备案库截图,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须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包括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6、开标室、评标室、档案室等办公及业务场所图片或相关条件佐证材料;
7、“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应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8、诚信承诺书,格式自拟;
9、近三年完成的招标采购代理项目业绩清单,分别按货物、服务、工程等类别进行列表,并列明项目名称、委托单位、项目金额、完成时间、委托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0、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或报价承诺;
11、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和纳税证明;
12、报名表,包含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13、报名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需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并在密封条与档案袋的接缝处(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确保密封完好无损、无法在不破坏封条的情况下拆封,同时在密封袋正面显著位置用马克笔清晰注明“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及提交日期等信息,以便评审专家快速识别。报名单位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报名或中选资格,并依法依规处理。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时止,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513办公室。
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遴选评审办法
1、评审工作由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评审人员由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组成;
2、评审人员在评审会议现场统一启封报名材料;
3、评审人员与参加遴选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不得存在利害关系,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4、评选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5、评审人员及所有参与遴选工作的人员应对报名单位提交的遴选材料内容保密;
6、报名单位若采用任何方式对评审人员施加影响,一经发现,取消其遴选资格;
7、评审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资质、信用情况、类似业绩、服务方案、人员配备、办公条件、服务承诺、收费标准等方面。
九、中选规则
1、本项目遴选实行综合评选法。评审人员根据报名单位提交的遴选材料,对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并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确定中选候选人;
2、本次公开遴选确定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机构为中选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3、如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资格、不能履行服务承诺或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违规情形,采购人可按照综合评分排名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选机构,也可重新组织遴选;
4、评选结束后,遴选结果不予公示。
十、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
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和收费标准以双方签订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代理服务费应符合国家、自治区及呼伦贝尔市有关规定,收费应合理、透明,不得违规收费、重复收费或变相增加采购成本。报名单位应在报名材料中明确收费标准或优惠承诺。
十一、其他事项
1、中选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对本项目服务内容进行转包,除不可抗力外,不得放弃中选资格;
2、报名单位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发现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采购人将取消其遴选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3、在遴选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对各报名单位的资格、信誉、业绩、人员、办公条件等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与调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或中选资格;
4、中选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接受采购人监督管理;
5、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用;
6、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00-6月17日17:00;
7、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保留对本次遴选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如有变更或补充,将及时通过相关平台或公告方式发布。
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