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等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市红花尔基林业局国有耕地20年经营权流转项目
2、项目实施单位:呼伦贝尔市红花尔基林业局
3、项目实施地点:呼伦贝尔市红花尔基林业局林权证范围内
4、项目实施年限:2025年
5、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转让呼伦贝尔市红花尔基林业局耕地经营权6.8289万亩,土地权属单位为红花尔基林业局,拥有林权证,土地性质为国有耕地,转让期限为20年,转让金额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金额为准,转让方式为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
6、项目评估价格:项目经营权评估价格为20571.58万元
7、项目运作模式:为统一规范管理,实施市场化运作,现将该68289亩耕地20年期土地经营权转让,统一在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挂拍流转,由专业公司实施统一管理,并办理相应权证过户。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内容
根据本项目特点,重点围绕本项目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开展。进行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估计、确定风险等级及提出风险和防范化解措施。综合分析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影响。
三、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事项、方式及期限
(一)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红花尔基镇。
(二)征求公众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本项目的实施对日常生活的影响;
3、是否支持项目的实施;
4、产生矛盾纠纷,采取的解决方式;
5、其他意见或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评估主体单位反映相关意见、建议和诉求。
(四)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
四、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单位:呼伦贝尔市红花尔基林业局
联系人:杨天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呼伦贝尔市红花尔基林业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