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示//广东省佛山市沙海工业区东侧旧厂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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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15
发布于
广东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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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招标公示//广东省佛山市沙海工业区东侧旧厂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沙海工业区东侧旧厂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4993.945336万元,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横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开发建设投资预计分两期进行,项目总投资额约为349,939,453.36元,其中一期总投资费用为169,405,412.00元,二期总投资费用为165,599,711.70元,两期工程费用共计335,005,123.65元(包括一期和二期工程的地下室基坑支护、地下室建筑结构、地上建筑结构、外墙装饰及幕墙、地下室安装、地上安装、高低压配电及发电机安装、钢结构连廊、电梯采购安装、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配电工程、室外道路、广场砖、人行道砖、室外绿化等工作内容),其他费用共计14,934,329.71;现时控规该土地容积率为3.5,拟调整为4.0,预计总建筑面积约12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约100000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20000平方米。最终建设体量与建设指标等均以相关职能部门实际审批确定的方案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沙海工业区东侧旧厂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沙海工业区东侧旧厂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总承包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师事务所除外)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要求:

4.2.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4.2.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满足本项目施工资质要求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设计师事务所除外)

4.3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中负责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园林绿化等没有施工资质要求的行业除外)

4.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5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4.6.3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适用于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个月即*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任意一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4.7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的,则可以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4.7.1对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7.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4.7.3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7.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个月,即*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任意一个月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4.8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项目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中负责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

4.8.1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注: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要求]

4.8.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4.8.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个月,即*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任意一个月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4.9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4.9.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9.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9.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30分

获取方式1.投标人可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领取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2.售价:¥500元(人民币),投标人可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或现金获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沙海工业区东侧旧厂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横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集体资金。本工程己选取代建单位,由代建单位协助招标人开展项目的代建管理工作,并负责按约定垫付本项目资本金以及协助招标人筹措项目建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横江社区沙海工业区东侧。

2.2项目建设规模:拟开发建设投资预计分两期进行,项目总投资额约为349,939,453.36元,其中一期总投资费用为169,405,412.00元,二期总投资费用为165,599,711.70元,两期工程费用共计335,005,123.70元(包括一期和二期工程的地下室基坑支护、地下室建筑结构、地上建筑结构、外墙装饰及幕墙、地下室安装、地上安装、高低压配电及发电机安装、钢结构连廊、电梯采购安装、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配电工程、室外道路、广场砖、人行道砖、室外绿化等工作内容),其他费用共计14,934,329.71;现时控规该土地容积率为35,拟调整为4.0,预计总建筑面积约12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约100000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20000平方米。最终建设体量与建设指标等均以相关职能部门实际审批确定的方案为准。

2.3计划工期本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工期为607日历天,二期工期为57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不包含设计审批时间。)

2.3.1设计工期: 37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核的时间)。施工图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7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并配合招标人向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2.3.2施工工期要求:本项目一期计划施工工期为570日历天(自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4招标控制价:设计费:☑固定综合单价:设计费综合单价报价上限为15元/平方米;施工建安费:☑折率:施工建安费折率报价上限为97%。

包含承包人完成本项目承包内容的全部费用(除合同明确约定由招标人承担的项目费用外)。2.5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拟开发建设投资预计分两期进行,项目总投资额约为349,939,453.36元,其中一期总投资费用为169,405,412.00元,二期总投资费用为165,599,711.70元,两期工程费用共计335,005,123.70元(包括一期和二期工程的地下室基坑支护、地下室建筑结构、地上建筑结构、外墙装饰及幕墙、地下室安装、地上安装、高低压配电及发电机安装、钢结构连廊、电梯采购安装、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配电工程、室外道路、广场砖、人行道砖、室外绿化等工作内容),其他费用共计14,934,329.71;现时控规该土地容积率为3.5,拟调整为4.0,预计总建筑面积约12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约100000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20000平方米。最终建设体量与建设指标等均以相关职能部门实际审批确定的方案为准。

2.5.1招标内容:

(1)工程设计包括: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已由招标人完成,承包人负责工程所述范围内其他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设计后续配合服务及设计验收等项目实施所需设计服务工作。

(2)工程施工包括: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含二次深化图纸)及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联合试运转。工程施工已包含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等。

2.6.工程承包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设计(含施工图设计等)及相关工作、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按招标人要求办理项目移交的EPC总承包,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以及招标人要求由EPC总承包企业完成的其他工作(招标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等,承担本项目前期工作产生的费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根据招标人要求,负责对本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设计后续配合服务、设计验收等项目实施所需设计服务工作。

(2)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包括接受招标人对EPC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工程施工至综合竣工验收,配合相关预/结算审核、工程保修以及招标人要求由EPC总承包企业完成的其他工作(招标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等;

(3)负责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所涉及范围的相关报建、报批、备案及项目整体竣工验收等手续(含电子报批以及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手续);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质量标准规定的要求。

2.7.2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2.7.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总承包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师事务所除外)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要求:

4.2.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4.2.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满足本项目施工资质要求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设计师事务所除外)

4.3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中负责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园林绿化等没有施工资质要求的行业除外)

4.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5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4.6.3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适用于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个月即*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任意一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4.7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的,则可以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4.7.1对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7.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4.7.3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7.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个月,即*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任意一个月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4.8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项目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中负责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

4.8.1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注: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要求]

4.8.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4.8.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个月,即*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任意一个月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4.9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4.9.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9.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9.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投标人可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领取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5.2售价:¥500元(人民币),投标人可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或现金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应选择采用保函、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之一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7.1.2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9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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