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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技师学院职教城校区第二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hz2025110)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东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东莞市技师学院职教城校区第二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无具体预算,招标人为东莞市技师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无具体预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莞市技师学院职教城校区第二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莞市技师学院职教城校区第二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 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 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 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 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 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 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 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 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 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 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 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印发<商 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 库〔2020)1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须为餐饮服务经 营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电邮申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递交方式: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东莞市 七、其他 1.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①报名登记表。②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证明书(法 人报名)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报名),以上资料②、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接受电子邮件形式申购采 购文件:各供应商将以上申购报名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对应扫描件发送至本公司邮箱 ,并第一时间电话通知本公司工作人员,各供应商按照工作人员指引①完成以电子邮件形式申购采购文件;②顺丰快递 (请勿到付)纸质版申购报名材料原件(加盖公章)至本公司存档备案。 2.本项目只接受已办理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及登记的投标人的投标。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zbzx5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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