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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四川省成都市动物饲养相关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6-
2027年度动物饲养相关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询价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2027年度动物饲养相关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
2027年度动物饲养相关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采购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开标地点:成都市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动物饲养相关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单位: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包数:1个包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服务人员经采购人审查通过后上岗服务1年
6、服务地点: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北湖片区本部、都江堰熊猫谷及成都市范围内其他临时性点位
二、采购内容及核心要求
1、本项目为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提供2026-2027年度动物饲养相关劳务服务,共计配置41名服务人员,其中饲养岗34人、饲养辅助岗5人、医疗服务岗2人,同时需完成预计7520次临时性服务(夜间饲养、繁殖配种、野外救护等),核心要求如下:
2、人员要求:饲养岗需大专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医疗服务岗需本科及以上动物医学相关专业学历,饲养辅助岗需具备基础工作执行能力;服务人员男性比例不低于服务总人数的50%,年龄应年满18周岁且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无违法犯罪及不良诚信记录,需提供三甲医院入职体检合格证明。
3、人员保障:报价单位须为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及意外保险,承担餐食、园区内通勤费用,按国标配备劳保用品(春秋/夏/冬季制服、手套等),通勤车辆需为电动系统且符合采购人要求。
4、管理要求:北湖片区驻点专职联系人员不少于2人、紧急联系人员不少于1人,24小时通讯畅通;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岗位培训,服务人员流失需3个工作日内补派,确保人员稳定。
5、服务要求:按采购人标准完成动物饲养、圈舍维护、防疫消杀、医疗护理、繁育辅助、丰容训练等工作,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配合采购人完成应急处置、科普宣传等临时性工作等。
三、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采购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四、询价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报价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邮寄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报价单位资格要求所对应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1: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2026-2027年度动物饲养相关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二、服务范围与内容
提供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2026年-
2027年动物饲养服务,包含饲养岗34人、饲养辅助岗5人、医疗服务岗2人。
(一)、岗位要求
1、本项目设置三类岗位:饲养岗34人、饲养辅助岗5人、医疗服务岗2人,若要求的人数无法保质保量完成服务内容,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服务人员数量和不同岗位人员比例,供应商服务人员按服务要求完成动物饲养、繁育、治疗等相关工作。
2、服务内容:
(1)常规服务
饲养岗:安排服务人员完成常规动物饲养相关服务,详见下文服务内容;饲养辅助岗:安排服务人员完成常规动物饲养相关服务,详见下文服务内容;医疗服务岗:安排服务人员完成常规动物医疗相关服务,详见下文服务内容。
(2)临时性服务
在常规服务外,安排服务人员开展动物夜间饲养、繁殖配种、生产育幼、动物防疫、动物检疫、临时封控、野外救护等临时性服务,1名服务人员提供1天临时性服务为1次,预计提供7520次,具体以采购人实际需要为准。
3、服务地点
(1)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北湖片区预计安排38人开展服务工作,其中饲养岗32人、饲养辅助岗5人、医疗服务岗1人。
(2)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都江堰熊猫谷预计安排3人开展服务工作,其中饲养岗2人、医疗服务岗1人。
(3)其他临时性点位在成都市范围内,具体点位以采购人实际服务要求为准。
(二)服务人员要求
1、服务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刑事/行政处分,无治安处罚,无司法机关立案/处罚记录,无职业失德行为:未违反行业操守,无侵占资产/泄密/欺诈/受贿等违纪,职业档案无不良评价,无诚信失范记录:无违约毁约,无恶意拖欠款项,征信/信用平台无不良记录。
2、服务人员男性比例不低于服务总人数的50%,年龄应年满18周岁且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
3、服务人员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和无故离岗。
4、饲养岗(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大专应取得毕业证书,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业满足下表要求之一):
学历专业(为其中一项)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动物医学、动物药学、畜牧兽医、动物防大专疫与检疫、畜禽智能化养殖、特种动物养殖技术、宠物养护与驯导、动物营养与饲料、饲料与动物营养、特种动物养殖、宠物医疗技术本科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动植物检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动物学、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基础兽医学、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兽医、生态学、遗传学、特种经济动物饲养、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
医疗服务岗(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业满足下表要求之一):
学历专业(为其中一项)本科动物医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兽医(全日制)
饲养辅助岗:具有基本阅读、填写记录、工作交接、汇报工作的能力,能理解并执行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
5、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精神病等无法控制自己行为的病史,能够适应户外/高温/低温等艰苦环境作业,单日户外高强度作业≥6小时。本项目所涉人员开展服务前应前往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服务前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并提供体检合格证明。(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章,格式自拟)
6、仪容仪表整洁得体、无纹身,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服务期间统一着劳保制服,服装干净整洁、不配戴饰品;防疫情况下按采购人要求穿戴防护用具。
7、态度友善、文明用语、不带情绪工作、工作期间保持安静、不制造噪音、有良好的行为规范(不随地吐痰、不抽烟、不酗酒)。
8、供应商须配备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北湖片区驻点专职联系人员不低于2人和紧急联系人员不低于1人;专职联系人员负责:
(1)完成项目人员管理,排班、考勤、物资采购等后勤服务。
(2)完成项目实施管理,包含动物饲养、繁育、医疗等相关技术工作。
(3)沟通与协调处置常规及突发事件。
联系人员须24小时保持手机通畅。紧急联系人员为专职联系人员失联情况下的备用人员,供应商指定的专职联系人员和紧急联系人员不得随意更换,若确需更换,供应商应至少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报备并经采购人审核通过方可更换;若系因专职联系人员、紧急联系人员患病或主动离职等非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必须更换的,供应商应当日通知采购人并提交拟更换人员信息。前述任一情形导致更换人员的,供应商均需保证更换人员不低于原专职联系人员的能力,且更换过程不得影响项目正常履行。
(三)人员服务内容
根据采购人要求分配服务人员到指定点位开展以下服务:
1、饲养岗:
(1)动物饲养管理日常服务工作。
①动物饲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日常饲养服务工作,按时按量投喂各种食物,确保食品新鲜、动物充分采食及动物安全;
②圈舍维护:清理动物粪便、食物残渣,圈舍清洁、保持环境干燥卫生,检查兽舍各设施设备、温湿度、通风等安全性,在日常服务中发现设施设备问题立即处理、按采购人要求维护、修理或报修相关设施设备;
③消杀防疫: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兽舍、食具、室内外环境消杀、防疫服务;
④动物、设施设备安全风险排查: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每日室内外兽舍、运动场安全风险排查,动物异常行为排查等一切安全风险排查服务。
(2)动物、场馆、设施设备相关数据观察、记录、样品收集、分析、汇报。
①按采购人提供表格、APP的数据统计要求,观察并记录动物、兽舍、消毒、设施设备等数据;
②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动物尿液、粪便、咽拭子、环境等样品采集;
③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初步分析并按采购人汇报要求上报数据分析结果。
(3)动物丰容工作。
①按采购人要求设计并制作丰容物品(环境、食物、感知、社交等丰容);
②定期更换、清理废弃丰容物品,避免习惯化,增加丰容多样性及有效性。
(4)动物行为训练工作。
①根据采购人要求,以减少动物应激、展示自然行为、配合日常体检、治疗为目的,开展动物行为训练;
②根据采购人要求持续正向强化、记录训练过程及结果,保证动物训练效果。
(5)动物繁育相关服务。
发情配种:结合激素检测、行为变化等配合采购人确定配种时机,配合采购人完成动物配种,并做好配种动物后续的饲养繁育。
(6)动物治疗护理服务:包含老弱病残动物个体的日常饲养、药物摄入、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协助采购人兽医完成药物注射、药物喷涂、麻醉检测、治疗、麻醉后护理等内容。
(7)动物饲料准备、制作、配送服务: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饲料清洗、烘干、粉碎、配料、制作、蒸煮、安全检测、配送服务。
(8)协助采购人完成动物保护相关科普、宣传、教育工作。
(9)采购人定期向供应商开展管理制度变更及技能培训,供应商应严格执行最新服务要求。
(10)配合采购人开展临时的防疫检疫、野外救护、应急事件处置及突发的其他动物饲养相关服务内容。
2、饲养辅助岗:
(1)搬运、清运类服务。
①物资搬运、装卸:按采购人要求的操作规范及流程完成饲养相关的食物、工具、用具、固定资产、笼子、丰容物资的搬运、装卸服务;
②废弃物清运:按采购人要求的操作规范及流程完成动物食品残渣、粪便、丰容废弃物、垃圾的清运服务。
(2)兽舍清洁服务:按采购人要求的操作规范及流程完成室内兽舍、展厅、过道、运动场、后勤区域的清洁服务,包含清扫食物残渣、粪便、丰容废弃物、其他垃圾,冲洗地面及擦干作业。
(3)管理用房清洁及内务整理:按采购人要求的操作规范及流程完成监控室、杂物间、饲料准备间、食品保鲜室、后勤用房的清洁及内务整理服务。
(4)防疫消毒服务: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操作流程完成自身防疫及场馆消杀服务。
(5)采购人定期向供应商开展管理制度变更及技能培训,供应商应严格执行最新服务要求。
(6)按采购人要求,进行相关情况交接、汇报。
(7)配合采购人开展临时的防疫、应急事件处置及突发的其他相关服务内容。
3、医疗服务岗:
(1)日常健康巡查与监测。
①按采购人要求对所负责的动物群体进行系统性的健康巡查,观察动物精神状态、行为、食欲、排泄物、体表状况等。
②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动物免疫、驱虫、疫病监测采样(血液、分泌物、粪尿等)及送检。
③按采购人要求建立并维护动物健康档案(电子或纸质),记录巡查发现、诊断、治疗、免疫等信息。
(2)疾病诊断与治疗。
①配合采购人对患病或受伤动物进行临床检查,做出初步诊断。
②配合采购人根据诊断结果,开具合法、合规的兽药处方。
③配合采购人实施治疗措施(给药、注射、伤口处理、麻醉、简单外科手术等)
(3)参与动物繁育相关服务。
①配合采购人完成动物人工授精全流程内容。
②配合采购人完成动物产子全流程内容。
(4)疫病应急处置。
在发生疑似动物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人畜共患病疫情)时,严格按照采购人应急预案要求,配合完成封锁、隔离、扑杀、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消毒等强制性措施。
(5)医疗设备维护。
①设备保管与清洁:负责诊疗所需基础医疗设备的日常保管、清洁与消毒,确保存放环境符合要求。
②日常检查与保养:定期对设备进行功能性检查(如:校准体温计、检测仪器灵敏度、检查电路安全性),执行基础保养(如:润滑活动部件、更换易损件、清洁光学镜头)。
③故障报修与记录:及时发现设备异常或故障,按采购人要求报修,跟踪维修进度。
④耗材、药品管理:管理药品、设备专用耗材的库存,确保数量充足。
(6)野外救护。
配合采购人完成动物野外救护,包含野外现场评估与处置、动物麻醉、保定与运输、接收与隔离、康复治疗及后续一切处理流程。
(7)与动物治疗相关的其他突发性服务内容。
三、其他要求
1、采购人提供动物食品、清洁用具、消毒设备、药品、医疗用品,供应商服务人员按采购人要求开展相关服务,若因服务人员原因导致采购人提供工具非自然损坏,或造成安全事故,或浪费物品,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为服务人员配备劳保物品,包含劳保制服(春秋季、夏季、冬季)、劳保手套、防水罩衣、雨衣、工作鞋。配备的劳保制服样式需提前报采购人审批通过后采购,采购人有权对实物进行核查。
3、供应商为服务人员配备劳保物品应符合现行最新有效的GB3980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系列与对应品类的产品强制国家标准(实际履行过程中,GB 3980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系列标准出现更新的,则以最新的为准)。
4、供应商自行承担服务人员在采购人园区内的通勤需求(具体情况供应商可实地考察,确定成本),如需购买或租赁通勤车辆,通勤车辆驾驶由供应商负责,驾驶人员应具备特种车辆驾驶证。
5、供应商如需提供通勤车辆,应为电动动力系统,6座(含)以下,满载爬行坡度≥20%,满足不低于每日服务人员的通勤需求,车辆需符合采购人管理办法要求,在购买或租赁前报采购人审查通过后实施,车辆相关的一切安全责任,包括车辆安全、驾驶员及乘客(包含第三方乘客)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均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人员禁止乘坐采购人车辆,若违规乘坐造成其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等,由供应商及其人员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为保障项目执行,服务人员应统一在采购人食堂用餐,服务人员的餐食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具体餐食成本,供应商可实地考察。)
7、供应商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采购人制定的各项规定,如操作、防疫、保密、安全等,供应商应制定管理细则,每个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服务人员岗位培训,督促服务人员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服务。若服务人员违反采购人相关要求,采购人有权根据《服务扣罚细则》对供应商进行扣罚或要求供应商更换服务人员,并保留追究供应商其他责任的权利。
8、供应商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对所有服务人员安全负全部责任,确保安全防护、应急情况处置到位,供应商应自行负责为相应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保险。服务人员因提供项目服务受伤、生病或死亡,均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负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因服务人员原因造成采购人或其他第三方人身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由供应商负责处理赔偿并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9、从事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应做如下承诺:一是家中不得饲养猫型(猫科、灵猫科、獴科、鬣狗科)和犬型(犬科、熊科、浣熊科、鼬科)总科的动物;二是若服务人员工作期间患传染性疾病,供应商应在发现后1小时内向采购人报备并根据采购人要求暂时更换服务人员。
10、供应商须保证服务人员的稳定,除人员主动离职、患病、采购人要求等非供应商原因外,原则上不得擅自更换;服务人员流失导致不满足最低人数要求的,供应商应在保障符合要求的上岗人员不低于采购要求的前提下,于3个工作日内补派服务人员,保障服务总人数。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提供兼职服务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为服务人员缴纳的社保清单备查。
11、供应商必须与其提供的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和相关安全保险,严禁签订除《劳动合同》以外任何形式的协议或合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内容,不得以任何不当理由降低或减少服务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劳动合同中供应商和劳动者之间的一切纠纷,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如产生纠纷,供应商应积极协调处理解决,且不得影响服务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园区各类工作的正常运行。
12、因供应商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提前终止合同的,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重新完成招标(采购)后无条件撤出,并与采购人办理交接手续。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期间所产生服务费由供应商承担。
13、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个工作日内确定服务人员,并提供所有人员相关信息,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明材料、无犯罪记录材料、心理健康测试报告、学历证明材料(仅限饲养岗、医疗服务岗)、与服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资料报采购人审查备案,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鲜章。在此期间同步与采购人推进项目合同签订事宜。服务人员信息经采购人确认并完成合同签订后3日内安排服务人员上岗。
14、保密责任
(1)供应商在使用采购人为其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采购人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等所有采购人未公开信息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①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采购人的信息;
②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③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或泄露给任何其他人;
④供应商服务人员根据采购人要求签订保密协议。
(2)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供应商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非因接收方原因失去其保密性质且为公众所知悉时止。
15、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供应商不得擅自使用任何采购人的名称、标识、图片等物料作为他用,否则视为供应商侵权,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包含供应商由上述行为获取的全部经济利益及采购人因此产生的全部维权费用与损失。
四、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供应商服务人员经采购人审查通过后根据项目内容服务1年。
(二)服务地点: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北湖片区本部、都江堰熊猫谷、其他临时性点位(在成都市范围内,具体点位以采购人实际服务要求为准)。
(三)售后服务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在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并验收合格后,必须无条件地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交接流程。此项责任不因供应商在后续项目中是否继续承担服务角色而产生任何变更,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并确保项目交接的顺畅进行,以保障采购项目后续继续开展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合同暂定总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报价要求
投标人报价应是投标人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费用组成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不低于成都市实际服务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人员工资、福利;②服装、设备设施等费用;③税费;④人身意外伤害费用;⑤责任风险费用;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应缴的各项社保及保险费用等;⑦投入人员的餐食、通勤等。合同执行期间,采购人不另行向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9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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