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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实施过程网上申报表
| 1.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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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姚安县云星气体配件经营部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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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编号 |
DAKMX-APJ-*开通会员可解锁*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6.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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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类别 |
危险化学品R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 冶金有色建材□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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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类别 |
预评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R 综合分析□ 竣工验收□ 安全评估□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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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名称 |
姚安县云星气体配件经营部经营危险化学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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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所属区域 |
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栋川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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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提交完成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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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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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
李晓达 |
评价组组长 |
李晓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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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组成员 |
覃月英、向荣鼎、陆朝春、张红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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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编制人员 |
向荣鼎、李晓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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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专家 |
饶旭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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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现场勘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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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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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勘查人 |
向荣鼎、李晓达 |
业主陪同人 |
赵登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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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勘查情况 |
姚安县云星气体配件经营部位于栋川镇徐官坝村委会陈浩坝组的一栋单层建筑内,属于个体工商户,经营负责人为黄卫云。主要从事气瓶装氧气、乙炔、二氧化碳、氩气、氮气经营,属于带有备货库房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商店。 。气瓶库房为一栋单层独立库房,为砖混结构彩钢瓦屋面,共6间,开间建筑面积均为5.5×5.5m=30.25㎡,3间合计90.75㎡。为普通房间形式。气瓶储存库房为中间的3间,为库房从西侧数的第3、4、5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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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告审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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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审 |
审核意见 |
同意提交过程控制审核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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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程控制审核 |
审核意见 |
评价程序符合要求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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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审核 |
审核意见 |
同意报告结论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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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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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隐患 |
1条 |
重大隐患 |
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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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隐患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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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隐患名称 |
隐患等级 |
发现时间 |
责任人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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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部库房北面架空电力线,电力线高度约10米,与乙炔库房的距离为9.7米,与氧气库房的距离为10米,不满足1.5倍(15米)杆高的规范要求。 |
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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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改措施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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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改措施建议 |
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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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经营部与电力部门协商,将该线路库房外这棵电杆移位到距离乙炔、氧气库房15米外。或者将这部分输电线改为埋地设置。 在该电杆未移位或采用埋地电缆前,建议经营部制定防止倒杆(大风、地震、车辆碰撞)的应急处理措施,并加强学习,铭记于心,当有大风、地震等灾害预警或发生大风、地震时,积极采取处置措施;当发生车辆碰撞电杆时,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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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项目评价结论 |
1. 姚安县云星气体配件经营部经营氧气(工业用)(压缩的)、氩气(压缩的)、二氧化碳(压缩的)和氮气(压缩的)的经营现状条件,满足安全经营要求,具备安全经营条件。 2. 姚安县云星气体配件经营部经营的乙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乙炔库房与北面架空输电线的距离不满足规范规定的1.5倍杆高的水平距离要求,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乙炔库房不满足安全储存条件要求。 3. 建议停用乙炔库房,乙炔(溶解的)可采用无仓储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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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姚安县云星气体配件经营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