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为契合公平竞争原则要求,经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现就《关于印发<丹东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的通知》(丹住建发〔2025〕4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条款修改事宜通知如下:
将规划第24页,7.4“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设施规划”中提到“规划保留并固化丹东市现有制砖厂”修改为“提倡将丹东市现有制砖厂作为建筑垃圾的处置出口”。请各单位及时掌握《通知》修改内容,认真贯彻执行。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丹东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