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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水利灌区管理局松涛灌区管理分局
关于遴选松涛灌区管理分局工程监理费在10万元以内的工程监理承担单位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水利灌区管理局松涛灌区管理分局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松涛灌区管理分局工程监理费在10万元以内的工程监理承担单位。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松涛灌区管理分局工程监理费在10万元以内的工程监理。
(二)项目概况:根据松涛灌区管理分局水库及灌区标准化管理工作安排,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建筑物修缮、环境改造、安全设施更新等,工程监理费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建设地址位于海南省儋州市、临高县、澄迈县及海口市。
(三)项目内容:工程监理。
(四)项目经费:每个项目实施时,根据计算文件及浮动系数,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五)资格条件:申报单位应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备水利工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在工程监理方面有突出的成果,项目负责人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申报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无失信记录等。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请书》,提出工作思路、内容、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申请书应加盖申报人公章,一式四份(其中一份为PDF版扫描件,U盘置于密封袋内)邮寄或直接送至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松涛灌区管理分局(信封上需注明项目名称及申报单位名称,并告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请书》时,在经费预算一栏,应填报浮动系数,还应明确工程监理费按照设计文件及浮动系数计算,工程监理费=工程预算书监理费×浮动系数。浮动系数最高限值为1。
(三)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技术力量、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29日(邮寄截止时间以收件时间为准)。
(五)松涛灌区管理分局将组织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 择优遴选承担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
(六)项目最终成果的产权归松涛灌区管理分局所有,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服务时间为一年。期间,松涛灌区管理分局将视工作需要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
(二)本项目由松涛灌区管理分局谢先生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松涛灌区管理分局遴选项目申请书 附件2-报价函海南省水利灌区管理局松涛灌区管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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