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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 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05 分享至: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聚元南路以东、深涌大街以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公告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拟出让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聚元南路以东、深涌大街以北地块(地块编号:YDCR44*开通会员可解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YDCR44*开通会员可解锁*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聚元南路以东、深涌大街以北地块 |
1939.02 |
工业用地 |
≤3.5,≥1.0 |
≤60%,≥35% |
50 |
二、拟出让地块开发建设要求:
用地申请单位应为佛山市南海区的增资扩产企业。本宗地的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人民币1160万元。自取得本宗地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之日的下一个自然年度起,连续五个自然年度内的其中任意三年,以本宗地为注册地的企业的每年纳税总额(不包括房地产销售或物业销售所缴纳的税费)不低于人民币232万元。引入产业项目不得涉及产业政策中的限制或淘汰类内容并符合各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自取得本宗地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之日起6个月内,在本宗地引入不少于2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四上”企业(“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资质以内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等四类规模以上企业)。
三、本宗地的公告期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30日)。
四、若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提出申请的,必须在本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签订用地意向书。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上述要求的,均可申请使用本地块。如有意向,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以书面形式将用地申请送至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28号,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用地红线图
2. 位置示意图
3. 佛山市土地资源与技术控制指标清单(编号:(南海区)用地清单(2025)0437号)
(详见中国土地市场网,或南海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nanhai.gov.cn/fsnhzrzyj/gkmlpt/index)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YDCR44*开通会员可解锁*.pdf
附件2:地理位置图.png
附件3:(南海区)用地清单(2025)043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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