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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昆明市盘龙区小窑村、大波村六期项目经理部
物资采购公告
本次询价项目为 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小窑村、大波村六期项目 ,资金来自 昆明市盘龙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处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 石渣、级配稳定碎石混合料 采购进行询价。采购项目为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小窑村、大波村六期项目经理部,组织单位为 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小窑村、大波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六期)施工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街道。项目共包含5条市政道路,横一路a线、横一路b线、纵一路a线、纵一路b线、龙源路(东干渠-龙溪路)。合同造价35256286.23元,合同工期273日历天。主要工程包括挖方8.1万方(不含管沟)、填碎石土2.7万方、CFG桩5万米、水泥稳定碎石1.4万平、沥青混凝土路面1.4万平、人行道砖1.1万平、路缘石6870米、雨水管1692米、污水管1249米、雨污水井137座、标记标线4053平、标志板207块、中杆照明灯80套等。
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请于2026年4月23日15:00时至2026年4月27日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获取电子询价文件。
文件的获取:
☑免费下载
□出售,每套售价 500 元(采购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供应商应于 / 年 / 月 / 日 / 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中交三公局二公司昆明城中村改造项目混凝土标书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 / 年 / 月 / 日 / 时前发至邮箱 458673554@qq.com ,并致电采购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方能下载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 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小窑村、大波村六期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市北京路支行
帐 号: 53*开通会员可解锁*002786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16:00时(报价截止时间),参与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采购单位: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小窑村、大波村六期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盘龙街道
邮 编: 650000
公司联系人:温女士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联系人: 冯先生
电 话: 153 8593 3697
电子邮件: 458673554@qq.com
采购组织机构: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组织机构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潮阳大道和钰华街交叉口中化道达尔加油站旁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邮 编: 301899
联 系 人: 董先生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772886833@qq.com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 1 |
石渣 |
/ |
m³ |
详见第四章供货要求 |
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街道辖区 |
根据项目实际规定时间交货 |
|
| 2 |
级配稳定碎石混合料 |
/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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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质量标准: 交付的物资应符合项目实际使用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相关标准。 (1)石渣: 石渣填料最大粒径应小于50mm,强度不低于30Mpa,无风化; 膨胀岩石、易溶性岩石、强风化石料、崩解性岩石和盐化岩石不得用作填料使用。 (2)级配稳定碎石混合料: 粗集料应使用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的碎石、碎卵石和卵石,并应符合表1的规定。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及有抗(盐)冻要求的三、四级公路混凝土路面使用的粗集料级别应不低于Ⅱ级,无抗(盐)冻要求的三、四级公路混凝土路面、碾压混凝土及贫混凝土基层可使用Ⅲ级粗集料。有抗(盐)冻要求时,Ⅰ级集料吸水率不应大于1.0%;Ⅱ级集料吸水率不应大于2.0%。应按最大公称粒径的不同采用2~4个粒级的集料进行掺配,并应符合表2合成级配的要求。卵石最大公称粒径不宜大于19.0mm;碎卵石最大公称粒径不宜大于26.5mm;碎石最大公称粒径不应大于31.5mm。钢纤维混凝土与碾压混泥土粗集料最大公称粒径不宜大于19.0mm。碎卵石或碎石中粒径小于75μm的石粉含量不宜大于1%。 (3)本要求如与现行国家规范标准不一致,以要求较高者为准,必须符合本项施工技术要求。 2、结算与支付 2.1、结算 结算周期:自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本结算周期结束后 3 天内,卖方必须联系买方办理结算,逾期没有办理结算且没有书面告知买方的,视为卖方放弃该批材料结算,买方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双方签字盖章的《结算单》为本合同唯一有效的支付依据,现场收发料凭据不得作为支付依据。现场收料单、发料单、送货单、运输单等收发料凭据应包含当批次货物的规格、数量、型号等,但不包含价格,如上述文件中有任何价格、价款信息,无论何人签字或盖章,该等价格、价款都不是对合同的变更,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2.2、支付 支付方式 货款的支付方式:本合同货款按以下 (7) 方式进行支付。 (1)使用现款支付; (2)使用期限为12个月的银行承兑支付; (3)使用期限为12个月的商业承兑支付; (4)使用期限为12个月的信用证支付; (5)使用金融产品支付; (6)其他支付方式; (7)混合支付(由上述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支付方式构成)。 卖方同意接收以“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为出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者商业汇票;同意接收买方背书的合法票据,同意接收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安排的金融产品。 2.3、支付比例及支付时间 卖方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正式发票给买方,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后30个工作日(加投标时承诺账期),买方支付该批材料价值70%的货款,剩余27%在最终清算6个月后支付。以此类推,其他批次支付按照此支付比例支付。如因买方业主未及时支付工程款等原因导致买方支付延迟,卖方给予一定的理解与支持。 3、质量保证金及保证期 3.1质量保证金办理:按批次结算金额3%的材料款做质量保证金。 3.2质量保证期:在该批次材料交货验收后12个月作为该批次材料的质量保证期。 3.3质量保证金支付:在该批次材料质量保证期满后由卖方书面申请,经买方审核后30天内,无质量问题时支付给卖方(无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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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状态:二公司城中村项目石渣、级配稳定碎石混合料询比价采购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