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南汇东滩N1及周边库区工程渣土消纳运作服务项目N1库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及维护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南汇东滩N1及周边库区工程渣土消纳运作服务项目N1库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及维护项目询价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南汇东滩N1及周边库区工程渣土消纳运作服务项目 1.2 采购方案编号: FWFA
*开通会员可解锁* 。 1.3 采购人: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南汇东滩N1及周边库区工程渣土消纳运作服务项目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启动,服务期暂定10年,项目主要将上海市城市工程渣土通过黄浦江岸线中转,通过水运至渣土消纳场,解决城市工程建设渣土消纳难题,保障其施工进度;同时,通过渣土水运,达到了节能减排的效果,大大降低了城市道路的运输压力。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N1库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及维护。 2.2 服务期:暂定3年 2.3 服务地点:N1库区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满足如下要求 。 (2)财务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业绩要求: / (4)信誉要求: /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 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参与采购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3出口管制合规。【供应商】知晓【采购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采购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采购人】从【供应商】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4.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2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00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8.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9.合同主要条款 9.1付款条件: (一)结算: 结算方式是:每月结算一次。每月10日前,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上个月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工程量确认单,采购人据此给成交人办理结算,若因成交人未能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结算资料,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少结算、推迟结算、少支付、推迟支付)由成交人承担。 (二) 付款 1.支付时间及比例:原则上每月支付一次费用,按每月确认金额的100%给予支付。 付款条件:①工程量确认单、结算单;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 上述付款方式支付都必须先经成交人提供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发票,并经采购人核实合法有效后3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支付合同价款。 付款方式为现金转账。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保证金形式:/ 10.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
*开通会员可解锁*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501号2号楼2207室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刘源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2635408248@qq.com 2026 年 05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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